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母婴育儿 > 正文

重磅!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4-01-16 05:04:56浏览:14分类:母婴育儿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压实各县区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县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区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政府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底前,各县区通过政府网站、教育部门官方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社会公布各学校的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真正实现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同时,各县区要为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做好报名入学多方保障。

3.工作要求

重磅!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学区制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要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舆论引导,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特殊类型群众子女入学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各县区要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快在建公办中小学校建设进度,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应举办为公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地区,要科学制定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位予以补充,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积极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准确掌握区域内分城乡、分学段待入学儿童底数,提前调整完善公办学校布局规划,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学位预警和公办普惠教育资源长效供给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坚持统筹规范入学。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教育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在官方媒体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教育部《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1.随迁子女。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鼓励各县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2.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广泛通过公开监督举报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幼儿园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各县区教育部门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将招生意见和所属学校招生简章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将以上政策在网站公布。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东教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规范办学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部门责任。

 (六)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教育部门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学籍是入学以后,由学校给你安排学籍的。这个学籍号,是如同身份证一样,是你这个孩子唯一的学号。

即便你孩子转学,都还是这个学籍号。从学号可以看出你这个孩子是哪一年入学等有关信息的。

所以你说的“学籍没有了”这个问题不存在。一旦有了学籍,都会一直保存在档案里。

如果你孩子在某地入学,你想将孩子放入其他地方上学,那个地方学校是没有你孩子学号的。

如果外地只要接收了你孩子入学,那么他们会给你孩子办学籍号。如果转学,会让你回原校办转学证。如果你没办转学,你孩子的学号仍在原地最早入学的学校里。

以前有家长将孩子到外地借读,学号仍保留在原学校里。到最后考初中,考高中,仍必须回原地参加考试。这种事例很多。

如果你孩子一直没有入过学,那他是没有学籍的。只有入学,才有学籍的。

朋友,由于你所描述的信息过于简单,所以无法给你一个很准确的答复,不过可以根据我们现行的一些学籍管理规定,给你一个科学的解释,能自己阅读一下,斟酌一下。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学籍也是可以读书的,但是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这一年内一定要注意,你不可能把孩子送到高中,然后大学说没有学籍,我需要读书,这样也是不合适的。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孩子没有学籍的情形,原因造成非常复杂,这样的复杂原因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是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如何进行尽力的补救和完善,法律上讲被称为救济。

您的孩子既然已经没有了学籍,现在需要做的就是一件事情,那就是补录学籍。

补录学籍的方式一般由家长提出,由学校进行材料的准备,送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然后完成学籍的补录,各个省市对于补录学籍的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权限下放到县级而有的地方权限没有放开,所以说你所说的省区不明确,我们无从得知该地区是否放开了学籍,但是有一点完全可以确信,学籍完全可以补录,即使没有放开或者收回权限很高,也可以进行学籍的补录。

一般建议家长写一个书面的申请交给学校进行情况的简单描述,然后学校收集相关材料,咨询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方面的人员,完成数据和信息材料的初步准备其他的家长就需要隔一段时间了解一下补录学籍的进度就可以,基本上就没有家长的事情,家长在这一个为学生申办补录学籍的过程中,应当尽可能的满足学校要求的所有的材料提供。

一个问题出现的最根本原因不在于学生,也不在于家长,当然造成原因是他们的,可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努力不应当由家长和学生完成,而应当由学校完成,所以说归根结底症结在于学校的不积极作为。

哦,这也是我们现存的一种普遍形式,没有办法的事。

作为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我对这件事说一下。

学生只要年龄到了规定的入学年龄就可以入学。例如:今年学生上一年级,必须是2013年9月1日前出生。今年上初一的学生必须是2007年9月1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户口本为准,若没有户口,以出生证明上打印的日期为准。

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学籍管理员给符合年龄的学生建立学籍。学籍号分为省学籍号和国家学籍号。全国学籍号以大写字母G后加身份证号构成。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国家学籍号为临时国家学籍号,以大写字母L后加数字和字母构成。每个学生都有省学籍号,但是不一定有全国学籍号。

题主说的不能入学,一般情况可能为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年龄不够,学校可以拒收;第二种情况为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学校可以拒收。

若是学生入学后没有学籍,只要年龄够,可以告诉班主任,让学籍管理员在每个学期开学初给予申请学籍。

先上学,后办学籍。怎么没学籍不能上学吗?这应该是学校的事情,难不成做家长的先去教委办学籍后在上学吗?这个问题真的把我弄懵了。

户口所在地先入学,入学才能有学籍

可以到学校或者当地教育局打听一下,为什么会没有学籍,应该可以补办的,问一下具体流程,别耽误了孩子上学。

你这问题也有毛病。没上学当然没学籍号,你应该问孩子上了小学后怎么没有学籍号,第一,不管在哪上小学一年级下半年就有了学籍号,因为上半年老师们正常工作教课外,还会整理新到的学生档案,整理完毕纸质档案在上传给教育部电子档案,这样就形成学号,有了学籍号老师会通知家长的,,你的问题应该问下学校,或者工作疏忽忘录不了吧要不就是您孩子上学没交,填,资料,好多情况,咨询校方,校方无法回复,或感觉校方错误,不要闹事,直接上报教育局就行,现在全国抓教育都很紧,会给你答复

可以申请注册学籍。

没给读,就是文肓吗?

问题有点笼统,没有学籍的原因是什么?你得找出原因,才能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就近入学,在户口所在地的学校上学籍,一般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上学籍了,没有特殊情况,一般都会上的,允许我大胆的猜测一下,孩子是没有户口,还是你想择校?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可能不给孩子上学籍的,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