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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不要孩子怎么办(妻子不愿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4-02-01 08:41:37浏览:21分类:母婴育儿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妻子不生孩子,当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不能生孩子离婚有补偿吗?

无生育能力不是法定赔偿理由。可考虑其他因素。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女方起诉离婚不要孩子怎么办(妻子不愿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不存在过错时没有补偿的,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的。

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无论损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伤害的事实,都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起离婚,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财产上和非财产上的损害。 离婚财产上损害的范围,只限于无过错配偶一方因离婚所受到的现有财产权益的损失。 离婚涉及的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 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上损害和非财产上损害的直接原因。

综上所述,在我国规定的离婚赔偿范围能没有规定没有生育能力在其中,当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如果一方同意的由双方协商为准,但是法律不会通过一方的赔偿要求,而离婚赔偿只在法定条件下,符合情况的一方则可以申请。

离婚双方不要孩子,对于这种情况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判决方法:一种是法院认为子女是双方爱情的结晶,感情的纽带,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所以不准予离婚;另一种是法院会裁定孩子由一方暂行抚养,日后再判决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只有两种方式,自愿协议离婚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自愿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同意签署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能当天签订离婚协议,只要在民政局办公时间带齐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当天领取结婚证都有可能。所以要想快速离婚,自愿协议离婚无疑是最快的方式。某些地方的离婚登记需要预约,比如北上广深等城市,因为登记人数太多,所以必须通过线上预约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签署离婚协议预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依然是最快的离婚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不能一味求快,离婚时,应当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日后的抚养教育安排等问题作出妥善的解决并制定可行的方案写进离婚协议里。如果只是一味为了快速离婚,领取离婚证后又发现财产没有分割清楚或者其他问题,还是需要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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