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母婴育儿 > 正文

养女不赡养养父将怎样办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4-02-01 18:17:02浏览:16分类:母婴育儿

养女不赡养养父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公安局或者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

女儿不赡养老人的解决方法有:

1、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如果调解无效或子女不履行协议的,老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3、如果子女拒不执行的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4、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或者遗弃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由法院对涉嫌虐待、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流程: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

(1)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

(2)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综上所述,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主观:

子女不赡养父母处理办法是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向法院直接起诉,向子女要求支付相应的赡养费。若其不赡养行为构成遗弃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规定,主张赡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所以父母可以随时向法院主张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客观:

养女不赡养养父将怎样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