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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留学航空大学的优势及专业介绍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11 07:43:06浏览:14分类:教育知识

韩国留学航空大学的优势及专业介绍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韩国留学航空大学的优势及专业介绍》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韩国航空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韩国的一所航空大学。除有航空相关的专业以外,还设有经营、物流、英语等专业。因为社会承认学校教育的优秀性、政府支持学校的特性化教育,现在毕业生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为了适应国际化的步骤,学校专门为外国留学生建立了各种支援及帮助体系。虽然学校位于京畿道,但要到首尔(汉城)市中心坐车只需20分钟,而且学校及周围居民的生活圈属于首尔(汉城)。

大学优势:

1.学费低廉,留学生享有30%--70%奖学金

2.韩国的一所航空大学,毕业前景广阔,航空物流专业更是全亚洲一所学校有此专业的

3.教学质量高,如在本校修读语言后升入专业课程的学生,韩语可作为一定学分

4.学生在毕业得到学士学位的同时,根据专业领域可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专业课程设置:

航空宇宙及机械工程系:航空宇宙工学、机械工学、航空器系统工学

电子、情报通讯、计算机工学系:电子及航空电子工学、情报通讯工学、计算机工学

航空材料工学系:航空材料工学

航空交通物流系:航空交通学、交通物流学

经营学系:经营学

航空宇宙法学科:航空宇宙法学

航空航天专业学校有哪些?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56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颁发文凭学校名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文凭类型:普通高校专科文凭。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逐步打造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机载设备装备调试技术、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院确立“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省内一流”的办学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发展学生、促进就业”为中心,致力于引导学生成人,陪伴学生成长、服务学生成才。学院以“就业有技能,创业有本领,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培育未来航空产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460601)、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460608)、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460610)、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空中乘务(500405)、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50040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航空物流管理(530803)、飞机结构修理(500413)、飞行器维修技术(460607)、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460605)、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民航空中安全保卫(500407)、飞机电子设备维修(500410)、通用航空器维修(500412)、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460602)、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430604)、? 民航运输服务(500401)、民航通信技术(500402)、无人机测绘技术(420307)。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建议报名条件: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山东省考生须取得《山东省空中乘务专业校考合格证》或《山东省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其他专业无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和文史类分类录取,浙江、山东、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宁夏、云南、广西、甘肃、新疆、青海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其中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若以上相同,以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为准(按以下项目每项1分合计得分,共5项: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经历、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科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体育运动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艺术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科技创新活动)。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二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工科类专业 53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四至六人间、空调、独立卫生间)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镇价费[2014]109号)。

 第二十六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学校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勤工俭学: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办理

 第三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邮政编码:212134

 招生咨询电话:0511-80290800

 0511-87057944

 0511-80853810

 招生传真:0511-80821600

 电子信箱:14568@

 招生监督电话:0511-87056629

 0511-87052602

 招生监督邮箱:14568@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航空航天专业学校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类专业包括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等主体学科专业。

航空航天专业就业前景

可从事与航空学有关的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测试、制造、使用、维修和教学工作。航空航天专业是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的高技术领域,航空航天技术的广泛应用影响到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及通信、气象、能源、探测等领域,成为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

从世界范围来看,航空航天科技工业是朝阳产业,在提升国家整体科技水平和综合国力方面起着龙头的作用。近年来,以航天科技,科工集团,航空一、二集团等为代表的航空航天类企事业单位生产和科研任务饱满,条件大为改善,待遇提高很快。

航空航天事业的迅猛发展,无异于为年轻学子的成长搭建了理想的平台。像航天空间设计研究院、航空材料研究院等单位都炙手可热,受到重点院校毕业生的青睐。毕业生就业地域以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沈阳、哈尔滨、深圳等省会及核心城市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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