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教育知识 > 正文

社会学专业开设院校有哪些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11 20:13:18浏览:11分类:教育知识

社会学专业开设院校有哪些

社会学专业开设院校有哪些?

快车教育,某名企人力资源总监曾先生表示,开设社会学专业的大学名单,总共97所学校,排名不分先后,供大家填报志愿参考。 序号 院校名称 1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3 中国农业大学 4 中央财经大学 5 中国政法大学 6 天津理工大学 7 山西师范大学 8 内蒙古师范大学 9 东北财经大学 10 延边大学 11 东北师范大学 12 黑龙江大学 13 哈尔滨工程大学 14 哈尔滨师范大学 15 同济大学 16 华东师范大学 17 华东政法大学 18 南京大学 19 东南大学 20 南京农业大学 21 南京体育学院 22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23 安徽师范大学 24 厦门大学 25 福州大学 26 河南师范大学 27 武汉大学 28 华中农业大学 29 湖北民族学院 30 中南民族大学 31 中南大学 32 中山大学 33 广东海洋大学 34 广西师范大学 35 成都理工大学 36 西南民族大学 37 云南大学 38 云南民族大学 39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0 延安大学 41 兰州大学 42 青海师范大学 43 新疆大学 44 中华女子学院 45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46 上海政法学院 47 四川警察学院 48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49 北京师范大学 - 50 中国人民大学 51 北京工业大学 52 中国传媒大学 53 中央民族大学 54 南开大学 55 天津中医药大学 56 内蒙古大学 57 沈阳师范大学 58 吉林大学 59 吉林农业大学 60 北华大学 61 哈尔滨工业大学 62 黑龙江科技大学 63 复旦大学 64 华东理工大学 65 上海财经大学 66 上海大学 67 苏州大学 68 江南大学 69 南京师范大学 70 浙江大学 71 安徽大学 72 淮北师范大学 73 华侨大学 74 山东大学 75 安阳师范学院 76 华中科技大学 77 华中师范大学 7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9 湘潭大学 80 湖南师范大学 81 华南农业大学 82 广东财经大学 83 广西民族大学 84 四川外国语大学 85 贵州民族大学 86 云南师范大学 87 西安交通大学 88 陕西师范大学 89 西北政法大学 90 西北民族大学 91 宁夏大学 92 呼伦贝尔学院 93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94 重庆工商大学 95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96 南昌理工学院 97 三亚学院

1、中心校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经济研究院、儒学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研究院)、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晶体材料研究所、中泰证券金融研究院 、新闻传播学院。

2、洪家楼校区: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

3、趵突泉校区: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

4、千佛山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体育学院。

5、软件园校区: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人工智能国际联合研究院。

6、兴隆山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齐鲁交通学院。

7、威海校区:东北亚学院、翻译学院、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法学院、海洋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大学澳国立联合理学院、体育教学部。

8、青岛校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创新转化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青岛研究院、微生物技术研究院、环境研究院、海洋研究院、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