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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的男友动手动脚的,该怎么办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18 05:27:45浏览:25分类:综合百科

闺蜜的男友动手动脚的,该怎么办

作为男人,会喜欢女朋友的闺密,这是很多男人都会有过的经历,但发乎情,止乎礼,又是很多男人都遵循的道义,你闺密的男友对你动手动脚的那么说明这人不大靠谱的,也可以断定他若不是情场老手,那么他对他女友爱的并不是很深很浓的,因为全身心的爱一个人,会觉得全世界没一个女人比得上他的女友的,不可能对别的女生心生*欲的。这就是人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来着的意思,现在,你有两种选择,当然,这两种选择都是基于你不想破坏你朋友的婚姻和你并不想和你闺密的男友有瓜葛的情况下的。一是选择远离这种渣男,不和他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明确拒绝告诉他你不是那种人,他再那样你会告诉他女朋友的,而且会翻脸的。二是告诉你闺密这人的行为,跟她说你不敢跟她们交往,怕他男友的因为他男友不靠谱。当然,第二种选择你要慎重考虑。还有,若是你对她男友另有想法,那就另当别论了。

防火防盗防闺蜜!除了要防闺蜜抢男友,还要防闺蜜把自己塞给渣男。女子醉酒后称想找个渣男玩玩,四位好闺蜜竟然当真,立马安排上了,把醉酒的女子交给公认的渣男。当晚女子被两名男子侵犯多次!

一、以案说法

这年头为爱所困的性情中人,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去喝酒的路上。这不,雅安一95后女子被情所伤,失恋后走不出来,就打算去酒吧买醉,女子还顺便喊了4位好姐妹作陪。都说借酒消愁,愁更愁,这失恋的人一喝酒就顾不上吃口花生米,拿着酒瓶子就炫,特别容易醉。女子也是如此,因为分手的不愉快喝酒喝得特别猛,喝多了就开始撒酒疯放飞自我,破口大骂前男友是负心汉,说什么不得好死,凭什么只许渣男骗人感情,女人也可以玩男人啊。越说越上头,女子还囔囔着要找个渣男玩玩,玩完了就把人抛弃报复一下。

正常人都知道酒鬼的醉话就是胡言乱语,信不得的。奈何女子的4个闺蜜没一个正常的,听了女子的鬼话,竟然信以为真,自认非常贴心,一边安抚女子的情绪,一边商议哪个男人最渣。商量一番后,闺蜜们一致认为有一男子绝对符合女子的要求。好人做到底?女子闺蜜费心联系上了圈子里公认的渣男,告诉他有个女孩心情不好喝醉了酒,想要有个男人陪一下。为了让男子相信女子是真醉了,还拍了照片、视频过去。竟有此等好事!有便宜不占是王八,男子一口应下,立马出门打的。

等男子一到,女子闺蜜四人就把醉到不省人事的女子交给了他。女子闺蜜们还顺手把女子的手机设定成飞行模式,让其不受打扰,好好享受这个夜晚。男子带着女子直奔主题去酒店开了房,趁女子尚未清醒的状态下,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当男子第二次与女子发生关系时,还将过程拍成了视频,炫耀战绩似的发给了好哥们,告诉朋友说自己艳福不浅,无缘无故就遇到了这等好事。男子朋友本就是一丘之貉,接到视频后心痒难耐,也想与女子发生关系。男子不愧为渣男,渣得毫无底线,非常乐意接受了朋友的提议。在此期间,男子见女子还没醒来,就第三次与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待朋友赶到后,将房卡转交就离开了。其后趁女子没清醒,男子好友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后,也离家了酒店。

女子醒来后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床上,身体有异,地上到处都是用过的纸巾。由于只能记起零散的片段,女子就去询问了闺蜜。闺蜜们尚不知犯下大错,还津津乐道地为女子复述昨晚的事,说她们按照女子的要求,为其安排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大渣男。女子确定自己被侵犯气得不行,顾惜名节不想把丑事曝光,又不愿意便宜令人作呕的渣男,就找了男子私了,要求其赔偿并删除相关视频。在男子看来,分明是女子想要找男人,事后又来追究责任,就是想讹钱。男子完全不知道已经犯了法,根本不乐意给钱,因为谈不拢,加上男子那副不知好歹的嘴脸,女子气不过选择报了警。最终男子及其好友、女子的4位闺蜜,共六人均被判了刑。

二、法律解读

女子的闺蜜觉得冤枉,男子也觉得冤枉,明明是女子自己称要找渣男玩,他们只是“成人之美”,为何他们会受到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奸罪。

以非法手段,如灌酒迷奸、暴力胁迫等方式迫使女性违背意志,强行发生非法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轮奸的,从重处罚。

理论上,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任何男子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子发生性关系,都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女子处于醉酒状态,行为举止不受个人意志所控制,而男子及其好友趁女子处于醉酒状态,性防卫能力削弱,串通之下先后与之发生性关系,属于轮奸,构成强奸罪。而女子的四位闺蜜虽然并未参与强奸过程,但在整个事件中起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为男子的强奸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让强奸得以顺利进行,属于帮凶,构成帮助犯罪。

经法院审判,因男子等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赔偿女子损失并获得谅解,适用减刑,涉案男子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男子好友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而女子四位闺蜜属于强奸罪的帮助犯,从宽处罚,分别被判处2至3年的有期徒刑,缓刑2至4年。

强奸罪侵犯了女性对性的自主决定权,在强奸罪的认定过程中,决定因素在于是否违背妇女的性意志。注意了,醉酒具有环境的特定性和精神状态的特殊性。醉酒后半推半就发生性行为,是强奸还是自愿,要结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和受害人前后表现及告发情况,以及其他证据综合分析。如果一方呈现酒后反应迟缓,判断能力减弱,或者是醉到完全无意识,另一方还是趁虚而入,在一方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只要被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明确表示没有发生性行为的意愿,实施性侵害的一方很可能构成强奸罪。因此,违背妇女意志,趁其醉酒不知反抗或无力反抗发生性关系,是要被定罪问责的。

三、法言法语

从女子酒醒后的行为来看,女子是不知道且不希望这种事发生的,可见男子等人作出了违背女子性意志的侵害行为。对于女子的四位闺蜜来说,醉酒后的胡言乱语也能当真,还安排上了男人。这不是安排相亲,这是安排上床啊!女子酒后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醉酒说的话怎可当真!即便女子是在清醒状态下的言论,作为闺蜜站在道德的角度上,也要加以规劝。

这场闹剧告诫我们交友需谨慎!又坏又蠢的闺蜜,蠢到基本的法律意识也没有,坏到连姐妹的安危与清白也不顾,这样的无德之人一定要远离。作为成年人,出门在外要懂得自爱,生活要自律,要保护要自己,想一醉方休也要找靠谱的朋友看护。不幸被侵害,权利受损,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切记法不容情,为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不说陌生人、至交好友了,连男朋友、丈夫都未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外。是否交往、结婚与是否构成强奸行为无关,男女朋友、夫妻间都可能存在强奸。亲密关系中,事后女方不追究很可能逃过一劫,但需明确,只要女方明确拒绝,男方仍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进行非自愿的性行为,都涉嫌强奸罪。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妇女的意志,不要因贪图一时之快活而踩过法律及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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