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旅游攻略 > 正文

上海古塔景点有哪些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06 05:25:00浏览:11分类:旅游攻略

上海古塔景点有哪些

 古塔不仅是建筑,更是一个地方历史和文化的组成重要部分。上海也有不少古塔景点,那么上海古塔景点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古塔景点有哪些

 最出名的古塔龙华塔

 龙华塔位于徐汇区龙华镇上。相传龙华古塔是三国时期孙权为孝敬其母而建,故又名报恩塔。古塔唐末毁于战火,北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吴越忠懿王重建。塔高40.40米,砖木结构,七层八面,每层飞檐高翘,角挂风铃,姿态雄奇。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多次对龙华塔进行了不同程度修复,令千年古塔恢复了原先的风貌。2006年9月21日及22日和10月1日至3日共5天,向公众限制性开放,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龙华塔首次对外开放。

 最漂亮的古塔松江方塔

 走进方塔园这一神奇的古建筑、古文物云集之地,会使您自然地产生一种怀古思贤的.情感。园内主要有国家级文物宋代方塔(原名兴圣教寺塔)、市级文物明代大型砖雕照壁、县级文物宋代望仙桥、明代兰瑞堂(又名楠木厅)、清代表妃宫、清代陈化成祠堂。还有仿古长廊(内有董其昌怀素贴)、古堑道、何陋轩、塔影舫、五老峰等。

 兼作航标的古塔青浦泖塔

 泖塔原是泖河中小岛(现为太阳岛国际俱乐部)上的一座古塔,现在在上海市青浦区 沈巷镇 张家圩村。建于唐乾符年间(874-879)是五级四面的长方形砖塔,该塔历代均有修葺,现塔身完整,塔刹和相轮尚存。泖塔于1959年就被列为青浦区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称为?天下第一斜塔?的古塔天马山护珠塔

 护珠塔,又称护珠宝光塔,建于北宋元丰二年(1079),砖石结构,七层八角,高18.82米,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天马山景区,是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千年以来,由于地基变动,塔身逐渐朝东南方向倾斜,截至2015年,护珠塔向东偏离2.28米,倾斜度7.10?。由于其斜度已超过了著名的意大利比萨斜塔,故有?上海比萨斜塔?之称,成为上海一大奇观。

 最高的古塔松江西林塔

 松江西林塔位于松江区城西侧中山西路西塔弄,建于南宋咸淳年间,名?崇恩主塔?,俗称?西林塔?。名洪武二十年(1387年)重建,改名?圆应塔?。塔系砖木结构,七级八角形,现塔砖身尚完整,腰檐平座栏杆诸物已拆去,人民政府拨款修葺,西林塔已恢复昔日的原貌。

 最老的古塔青浦青龙塔

 青龙塔位于青浦区白鹤乡青龙村,又名青龙寺塔、青龙雁塔。此处原为古青龙镇,是唐宋时期对外贸易港,有?小杭州?之称。唐天宝二年间(743)建报德寺;唐长庆元年(821)改名隆福寺,建塔,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重建。清康熙帝南巡,赐名吉云禅寺,故又名?吉云禅寺塔?。塔为砖木结构,七层八角。现塔仅存砖身,为宋时原物。青浦青龙塔1982年被列为市文物保护单位。

 塔龄最小的古塔青浦万寿塔

 万寿塔俗称南门塔。在上海市青浦区南门外大盈浦沙洲上。塔建于清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乾隆三十九(公元1774年),由曾任山东布政使的徐恕修葺。塔为砖木结构,平面方形,七层,楼阁式。建塔缘由有二,一说,清乾隆年间,青浦绅士因赋税太重,要求 减,上奏官府,得到朝廷批准,减赋轻徭,绅士感皇思浩荡,在乾隆八年与里中父老子弟输金造塔为皇帝祝寿,又建塔院供拜佛敬香故名。

 因藏有血书《华严经》得名的塔松隐华严塔(金山)

 华严塔,中国古代建筑,人文旅游景点。全国有两处华严塔:一处华严塔为坐落在上海金山松隐镇北的松隐寺塔,寺建于1352年,塔修于1380-1384年,为现存浦东、浦南唯一明代古塔;另一处华严塔,坐落于龙泉金沙内,俗称金沙塔,是龙泉历史上价值最高的古塔,建于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据今已有1032年历史,因塔内藏有《华严经》而得名。

 唯一以僧人名命名的塔秀道者塔(位于松江西佘山东坡)

 秀道者塔又名月影塔、又称聪道人塔。在上海市松江区佘山山腰间。塔建于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山上有潮音庵,庵内有道者名为?秀?, 亲自参与建筑此塔,此塔砖木结构,平面八角形,七层,楼阁式,有腰檐、平座、栏杆。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