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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苏桥大还是罗锦大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06 12:36:57浏览:19分类:旅游攻略

永福苏桥大还是罗锦大

永福罗锦大。根据查询永福苏桥和罗锦相关资料得知,永福苏桥和罗锦相比,永福罗锦大。

1、苏桥乡位于永福县东北部,东与罗锦乡和桂县四塘乡交界,南邻桃城乡,西接龙江乡,北靠桂县两江乡。东西长14公里,面积123平方公里。

2、罗锦镇位于永福县城东郊,面积238平方公里,共辖14个行政村,316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32994人。

永福县农业资源丰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全县耕地面积33万亩,其中水田26万亩。粮食生产以水稻为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1988年被列为全国罗汉果生产出口基地县。解放前,受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生产力低下。加之历代政府根本不重视农业生产,致使农业生产发展缓慢。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生产,除各级党、政领导直接抓农业生产外,还设专门农业机构。

1951年,完成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接着,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组织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调动了农业生产的积极因素,克服了小农经济的弊端,生产发展迅速。

1958年由于受“大跃进”运动的影响,接着伴随人民公社出现了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挫伤了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造成1959年和1960年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1960年冬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1961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60条),确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经济体制。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永福县人民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决议》,1961年6月26日,永福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这个决议。随后在全县贯彻实施,使全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发展,增长较快。1966年至1976年“文革”期间,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甚至把本来很少的副业生产也当着资本主义大批狠批,农副业生产受到一定影响,增长缓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农业生产再次出现转机,农、林、牧、副、渔得到全面发展。1981年,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断调整农村内部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经济,使粮食总产和农业产值大幅度增长。至1990年,粮食总产量达114896吨,是1949年的2.9倍,农、林、牧、副、渔总值达7777万元(80年不变价),是1949年的4.6倍。

2012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30.37亿元,增长7.76%。

永福县在种植产业方面曾获“中国罗汉果之乡”“广西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优质谷生产基地”和“广西中药材产业十强县”等荣誉、称号。 民国年间,百寿、永福两县没有机械工业。手工业产品及加工作坊有陶瓷器、油纸伞、雨帽、土纸、神香、竹藤编织、织布、纺纱、铁木农具、刀剪、榨油、榨糖、酿酒等。1949年,两县工业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9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28%。

解放后,中共永福县委和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并且在生产资金、原材料、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手工业发展较快。1952年全县工业产值22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8.47%,比1949年增长138.3%。主要行业有小五金加工业、建筑材料业、陶瓷业、伐木业、木材加工业、纺织业、造纸业、食品加工业、文化艺术用品工业、缝纫业等。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手工业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组成29个合作社和5个生产小组,同时兴建了火电厂、酒厂、贮木场、木材公司、粮油食品加工厂等5个国营工业企业。195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82万元。新增主要工业行业有电力、文化艺术用品等,主要工业产品有铁制农具、水车、原木、锯材、日用竹木藤棕草制品、棉布、毛巾、土纸、食用油、非食用油、饮料酒、砖瓦等。第二个五年计划和三年调整时期,工业大起大落。

1958年“大跃进”,大办工业,全县抽调6万多人组成“钢铁兵团”,分别在罗锦的东登、寿城的红岭建土炉炼钢铁,同时各公社也办起了一些小厂矿。一年之内,工业企业增加到82个,新建了6个国营工业企业和39个集体工业企业,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506万元,比1957年增长32.46%,但是,由于盲目上马,技术力量不足,产品质量低,有的被迫下马。196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仅有376万元。1963年以后通过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新建投产的国营工业企业有万年青水电站,硫铁矿和7家集体工业企业。经过调整,1965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为9个,集体工业企业12个,当年工业总产值回升到42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1.85%。主要行业新增机械、铸造等。主要工业产品新增铸犁头犁面、打谷机、切片机、小钢磨、板车、印染布、硫铁矿等。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建投产的全民工业企业有永福县铅矿、轴承厂、水泥厂。1970年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共计15家,它们是:印刷厂、雨伞厂、木材加工厂、糖果加工厂、铅锌矿、硫铁矿、农机厂、轴承厂、电厂、炸药厂、水泥厂、水电设备修造厂、酒厂、粮油加工厂、贮木场。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75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6.17%,比1965年增加325万元,增长76.3%。新增工业产品有:铅精砂、水泥、滚动轴承、饲料粉碎机、印刷品、动力打谷机、糖果、糕点、酱料等。

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大兴“五小”工业,新建投产的国营工业企业有制药厂、自来水厂、纺织器材厂、供电所、龙溪水电站、磷肥厂、氮肥厂。1975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增至20个,县、乡集体工业企业增至21个,全部工业总产值达到1522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4.55%,比1970年增长一倍,新增工业产品有:交流发电机、碳酸氢铵、罗汉果冲剂等。

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撤并了一些亏损企业,新办了一批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1980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新增的有地区制药厂、副食品加工厂、供销社加工厂、大米加工厂、矿粉厂、糖厂、水厂、汽车修理厂、砖厂等。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有轻工机械厂、被服厂、胶合板厂、综合修配厂、工艺美术厂、木衣夹厂。各公社属的集体工业企业共61家,全县工业总产值251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35%。比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1975年,增加994万元,增长65.3%。颓增产品有:中成药、卷扬机、变压器、机制糖、宝塔管、重晶石等。

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继续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全县工业继续健康发展,产业结构渐趋合理。在此期间,桂林地区撤销了建在本县的制药厂,新建了地区硝铵厂,县乡镇企业局筹集资金开辟铜矿沟重晶石矿,乡镇工业企业也作适当调整。

1985年,全县有电力、采矿、化工、医药、食品、机械、木材采运、建材、自来水供应、竹木藤制品、纺织、缝纫、金属制品、印刷、陶器、冶炼、造纸及纸制品、镜画17个工业行业,计113家,其中全民工业自治区属的1家,地区属的1家,县属41家,县属集体工业12家,乡镇集体工业37家,村办工业21家,工业总产值4402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9.7%,比上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1980年增加1886万元,增长74.96%。新增工业产品有:重晶石粉、包装箱(袋)、塑料纺织管等。油纸伞停产。年末全县职工总人数357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3119人,城镇集体单位(不含乡镇企业)459人,全民单位中固定工占74.1%,合同工占6.3%,临时工占0.6%,计划外工人占19%,另有一大批乡镇村办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深入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根据中共挂林地委、桂林地区行署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重点”的战略设想,联系永福的实际情况,中共永福县委、永福县人民政府提出“狠抓工业,开发农业,控制人口,搞活流通”的发展方针,增加了工业的投入,在管理上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保持了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1986年至1990年,通过多种渠道对工业投入11920万元,其中财政和企业自身投入2600万元,银行贷款9320万元。5年间,新建企业11家,其中中外(香港)合资企业3家,与外县联营2家,县属集体企业6家。同时,对一些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产品质量。

1990年,全县乡镇以上共有工业企业135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2家,集体所有制企业77家,县内全民与集体合营企业2家,县与外商合资企业4家。村以下工业企业3768个,其中,城镇个体工业220户,农村村办工业36个,农村联户办工业81个,农村个体工业3431户,全县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018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为13912万元),占工农业产值的56.3%,比1985年增加5616万元,增长127.58%。村以下工业难于分理行业,乡镇以上的135家工业企业,总产值7429万元,大体分为:医药、化工14家,产值占32.87%;食品、饲料加工业30家,产值占21.39%;机械工业12家,产值占10.96%;采矿业6家,产值占9.41%;建材工业17家,产值占7.63%;印刷、造纸及纸制品3家,产值占6.64%;竹木采运、加工及藤、棕、草制品13家;产值占3.5%;冶炼、金属制品、陶器8家,产值占2.33%;纺织、缝纫6家,产值占2.20%;电力、煤制品15家,产值占2.03%;自来水生产供应2家,产值占0.54%;其他行业9家,产值占0.5%。

1990年末全县工业战线职工共477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3531人,集体所有制单位1186人,其他所有制单位56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4825万元,净值3637万元;集体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241万元,净值914万元;其他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531万元,净值467万元。

2012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2.95亿元,增长15%;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23:59.87:17.13;财政收入5.13亿元,增长18.5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28亿元,增长29.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84元,增长11.30%;农民人均纯收入6824元,增长12.41%。 1978年,仅有服务行业7个,都是社队办的旅舍,总收入2.81万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1980年农村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蓬勃发展,至1985年有个体商业1398户,从业1658人;饮食业29户,从业43人。有旅社、理发店23户,从业33人;从事修理业的14户,从业19人;其它4户,从业6人。1990年,全县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发展到2167个,从业人员2532人,总收入1932万元。这些行业分布在全县16个大小圩场,既方便了群众生活,又能安排一部分圩镇待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力。

第三产业持续发展。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2012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增长16.18%,贷款余额增长22.91%。旅游业快速发展,金钟山景区、百寿岩景区建设稳步推进;成功举办第七届养生旅游福寿节,圆满承办第三届广西彩调艺术节。全年接待游客40.05万人次,增长20.67%;实现旅游总收入2.9亿元,增长85.9%。全年新发展各类微型企业110户,创造就业岗位1000余个。消费品市场持续活跃,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42亿元,增长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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