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百科 > 正文

男朋友与别人非法同居怎么办?能否告他?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23 11:32:26浏览:15分类:综合百科

男朋友与别人非法同居怎么办?能否告他?

首先从“男朋友”这个表述来讲,自己同“男朋友”之间仅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也就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关系,所以“男朋友”同他人非法同居并不构成对自己的伤害,因此很难做到“告”对方的目的。不过,如果“男朋友”和同居对象的身份不同,或许可以走“告”这条路线。

如果“男朋友”是公职人员,而同居对象是已婚人士,那么可以选择“告”这个方式。具体做法就是可以向“男朋友”所在单位或纪律机关举报“男朋友”乱搞男女关系,但是必须要实名举报,因为匿名举报往往都不会开展调查,所以实名举报。不过,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不会太严重,毕竟乱搞男女关系,没有利益输送,一般只是“道德问题”,这样只能给纪律处分,并不能给予实体刑法处分。

如果“男朋友”是公职人员,而同居对象是“军婚”,那这个问题就比较大了,这不仅可以告到“男朋友”所在单位,还可以举报到相关部门,这种情况一旦调查属实,处分极为严重,毕竟现在极为重视破坏“军婚”的事情。如果“男朋友”就是自由职业者,而同居对象也是未婚或离婚人士,那么这种非婚同居一般很难“告发”,毕竟当今社会非婚同居现象大量存在,而且国内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非婚同居现象的法律保护的规定甚少,不能很好地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能更大限度地保护弱者的利益,自然也很难“告”对方了。

我个人认为,如果“男朋友”不喜欢自己,就坚决选择分手,而不是死缠烂打,毕竟错过这个男人,后面还有一片森林。因为分手而选择报复“男朋友”,其实大可不必,未来的生活长着呢,难道碰到一件不如意的事情,就会选择报复对方吗?更何况当初选择“男朋友”的时候,也是自己做的决定,所以只要是自己选择的,就要自己承担后果。

先说你的标题,公务员是在机关工作,氛围难免,但怎么说呢,不客气的说公务员是为群众服务的,拿的是我们这些合同工纳税者的工资,并不比其他职业高尚多少,毛爷爷都说了革命工作不分贵贱,所谓的不平衡只是自命不凡的人自加的标签而已。你自己都晓得那是攀比,是不好的,为何还要刻意去在乎。放下虚荣,为人处事时要讲究方式方法,该装要装,但一人独坐时自己心里何必再装,卸下面具。

其次找对象这个事情吧要先看人品性格,工作再好人品不行要不得,科学家叛国更严重。当然了在人品过关的情况下两个人能对眼是最好的了,日子都是一点点过出来的,没有谁一下子能看透一个人一辈子,比如有些人以前有劣习,大家都说他表现好了是装的,但是他装一辈子呢,还能说他有劣习吗?人也不可能一辈子什么挫折都没有就过完一生,包括事业爱情,所以说不能因为怕不幸福耗不起而凑合,也不能因为暂时达不到要求而放弃。有些人可能单身半辈子,但可能享受到最美的夕阳红,谁能说他不幸福呢?

我给你的建议是放下顾忌与顾虑,跟着自己的内心感觉走,工作生活踏踏实实,不避世不怕事,做真实自我。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