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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最好的十三首诗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25 04:46:12浏览:7分类:动物百科

余秀华最好的十三首诗

余秀华最好的十三首诗有:《我爱你》《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石磨》《就做一朵落败的花》《捂不紧,内心的风声》《离婚证》《一打谷场的麦子》《一颗玉米籽在奔跑》《雪灾》《你在钟祥,我在横店》《我的身体是一座矿场》《我养的狗,叫小巫》和《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等。

1、《我爱你》

原文是“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这首诗所写的是每天的劳碌生活,以及每天的休闲生活,把一些美好的事物写的诗句里面,能够让人在紧张的生活中适当的放松。

2、《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这首诗原文是“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这首诗能够体现出思念之情,并且也能够体现出相恋的两个人相爱至深。有一种至死不渝的感觉。虽然作者是一个农村的诗人,但是的确是所写出的诗句能够表现出真实的生活。

3、《石磨》

石磨在农村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工具,诗人将这个工具写进了诗里,并且表达出通过石磨养育了很多的人。

4、《就做一朵落败的花》

通过这首诗歌能够看出诗人向往的城市的生活。同时,不想远离删除的生活。

5、《捂不紧,内心的风声》

诗人一直有远大的理想,但是由于在农村生活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所以将自己的理想与生活实际结合。

6、《离婚证》

用这首诗歌来表达现代人的生活情境,因为离婚率越来越高。也能够看出诗人在离婚之后落寞的心情,但是也有振奋的感觉。

7、《一打谷场的麦子》

秋天农忙的时节,看着金灿灿的稻谷,的确是让人非常的喜欢。金灿灿的稻谷与阳光进行呼应,给人带来了很多的喜悦。

8、《一颗玉米籽在奔跑》

一颗玉米粒子象征着成熟,同时也象征着丰收,并且也表达出了在新的一年里还要继续的农忙。

9、《雪灾》

用最实在的话语表达出中国农村在冬天的时候有多寒冷,并且大雪天气地域有多么的糟糕。

10、《你在钟祥,我在横店》

是人之身,一人来到了大城市,非常的孤独,并且看到大城市的一些事物也很稀奇。当然,诗人用一种比较平淡的眼光去看城市。

11、《我的身体是一座矿场》

诗人用这首诗来讽刺一些犯罪分子,但是同时也在鼓励一些犯罪分子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之后能够重新做人。

12、《我养的狗,叫小巫》

诗人自己有一个小宠物,经常会跟在自己的身后,并且摇着尾巴。但是人孤独的时候就会有小狗狗的陪伴。

13、《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

原文是“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对开过的花朵恶语相向。我怀疑我钟情于黑夜,轻视了清晨。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被长久的荒凉收留。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爱得不够”。

每个人都会变老,并且也会出现不同的疾病。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当时的真实情况。

余秀华最感人的13首诗

xy:

也许,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过,我见到的女诗人余秀华。关于她的记忆,还有见面的场景,时常,在我的生活里萦回,不绝如缕。

去年的金秋,北方五彩缤纷的季节。女诗人余秀华来到了长春。我的老师负责接待,自然,我就有了近距离接触余秀华的机会。

知道余秀华到来的前一天晚上,我坐在电脑前,百度她的所有信息。对于这个不幸的女人,有了感官上的了解。一种莫名的期待,占据了我的整个夜晚。

第二天见到她时,我似乎有了一种亲近感。她穿着黑色的打底衫,外穿一件牛仔裙,很青春的打扮。在场的所有人,几乎是屏息看着她摇摇晃晃的走上不高的讲台。尽管她的语言不是很清晰,但充满了睿智和风趣。她的经历和与生俱来的才气,让见到她的所有人,多了一种钦佩和震动。

余秀华,1976年生,湖北钟祥石牌镇横店村人。她出生时,因倒产缺氧造成先天性脑瘫,这让她走路不稳、手发抖、说话口吃,从降临人世,她的生活就充满了艰难。

余秀华不甘于命运的捉弄,用文字来度过每天艰难的时日。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倾注笔端。摇摇晃晃的日子,她把自己变成了天空的孩子。

她的语言朴素,又有力量,充满着对于爱与自由的渴望,先天性的残疾加上封闭的农村环境又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于她的好奇。

她的作品被《诗刊》微信号发布后,被广泛转发,尤其是《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一诗,使她在网络上一夜爆红。她的诗作行文质朴、感情浓烈,她过人的文字天赋、加之身体残疾,更使余秀华和她的诗歌成了热门话题。

《摇摇晃晃的人间》是余秀华的第一本诗歌作品。

余秀华是一位纯粹的诗人,被诗评家誉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她的诗,有一种将加速度的世界往回拉一厘米的美好。

家乡对余秀华而言,还是熟悉的,她写故乡中常见的事物:屋脊、白杨、水塘、水草、蕨类植物——但不是具体地描摹它们,写出它们长得怎样怎样。她更多地是类似陶渊明那般以写意的方式采取这些事物中的诗意。“恰巧阳光正好”,这阳光照在屋脊上,照在植物上,更照在诗人的心上。如梵高所说:“如果一个人真正爱上大自然,他就能处处发现美的东西。”

她继续写道:

光阴不够平整,被那么多植物分取

被一头牛分取,被水中央的鸭子分取

被一个个手势分取

同时,也被我分取

此时,时间进入了诗。或者说,进入了植物和人的生命里。

我用分取的光阴凑足了半辈子

母亲用这些零碎凑足了一头白发

只有万物欢腾

——它们又凑足了一个春天

人与这些事物共同生活在一个空间(横店村)、一个时间里,人在时间里获得的只是衰老和经验,而大自然则因时间而更富生命里。而这一切,给诗人带来的不是伤感,是一种认识:“我们在这样的春天里/不过是把横店村重新捂热了一遍。”

两只烟蒂留在地板上了,烟味还没有消散

还没有消散的是他坐在高板凳上的样子

跷着二郎腿

心不在焉的看一场武术比赛

那时候我坐在房门口,看云,看书

看他的后脑勺

他的头发茂密了几十年了,足以藏下一个女巫

我看他的后脑勺,看书,看云

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里呆过

在同一个空间中,两个人有着完全不同的存在感。诗中的男人仿若符号般,但诗人感受到了他的存在,通过烟味、通过他的坐姿、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发——进而感受到了火生活之强化了自己的存在:“坐在房门口,看云,看书”,“我看他的后脑勺,看书,看云 ”

诗人还发挥了联想:

我看到唐吉可德进入荒山

写下信件,让乔桑带走,带给杜尔西内亚

但两者始终没有交流,两者始终存在隔阂。苏联文艺理论家、批评家巴赫金在他的对话理论里说:“对话是人和人的存在方式的根本理解方式”,“人实际存在于我和他人两种形式之中 生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对话的。生活意味着参与对话:提问、聆听、应答、赞同等等。”

如果说着还只是写人与人之间的隔阂,那么接下来,她就写到人与人之间的冲突。

《我养的狗,叫小巫》

在这首诗中,诗人不是单纯地写一只动物,写它的毛发怎样怎样,贪不贪吃。诗的内容反而很复杂:她写到小狗的尾随,写到自己的受伤,写到丈夫的情欲和对自己的不满、暴力,写到小巫对自己的关怀和爱莫能助,甚至,她还写到或说是想到外婆的死。

与丈夫相比,这只饲养的狗似乎更能给诗人安慰;与其说是宠物,不如说是诗人的朋友,诗人不是阿猫阿狗地叫它。它有名字,叫小巫。特别是在诗的最后一节,她写道“我们(此时,诗人与小巫处于平等地位)走到了外婆屋后”而不是“我和一只狗走到了外婆屋后,在这个时候,诗人完全是把小巫当作朋友来看待,让它陪伴自己,回忆起了对于生命而言最严肃的一件事——死亡。

当诗人跌倒在田沟里时,小巫会把她手上的血舔干净;而丈夫却只会揪着头发,把她往墙上磕。诗人甚至都不称他一声丈夫,而只是叫做“他“。余秀华说:“对我人生影响最大的,最让我不满意的就是这个十九岁时的婚姻的问题。”

“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诗中有着诗人的戏谑,有着一种可悲。当我们面对生存的时候,我想的,自然是要竭尽一切活下去,但“他们”却是享乐——跳舞,说明他们豁达无惧生死吗?当然不,恰恰说明了“他们”精神上的堕落。“他们”,一种群体性的代称。

“对于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这一句更有着对丈夫暴力的蔑视。

余秀华说:“我没有决定什么,就这样被安排了。”无论是她的婚姻,还是她先天的残疾。但她选择了原谅:

我的身体倾斜,如瘪了一只胎的汽车

我的嘴也倾斜,这总是让人不快/说话和接吻都不能让它端正一些

在对自己的调侃中,她表现了她的豁达,表达了对自己身体与心灵的认识。她说:“如果我不喜欢我自己,我能怎么办?所以我想还是喜欢自己为好。”所以她原谅了自己荒谬的人生。

而在《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中,她同样地把关注点从身体转移到内心:

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

对开过的花朵恶语相向。我怀疑我钟情于黑夜

轻视了清晨。

她要求自己不要过度关注那些不幸的,而忽视了那些美好的。“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被长久的荒凉收留。”

余秀华的诗可谓异军突起,引起读者强烈的共鸣。我不认为她的诗是像赵丽华所说的以标题吸引眼球取胜。余秀华是真的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物、人、自己都变成了诗歌。

我们是否也能像余秀华那般,在因生存而疲于奔命时也能捕捉到生活的诗意,让诗给自己疲倦的心灵以安慰和护佑,关注生活中的事物、生活中的人、生活中的自己?像余秀华说的那样“即使自己被社会污染得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自己又变得干净起来”?

“诗歌会一直清洁我们,悲悯我们。”(《月光落在左手上·跋》)

最后以余秀华的一首诗与大家共勉:

能够思念的人越来越少。我渐渐原谅了人世的凉薄

如果回到过去,我确定会把爱过的人再爱一遍

把疼通过的再疼痛一遍

我只有一个愿望:生命静好,岁岁平安

——《人到中年》

一、《我爱你》

这首诗所写的是每天的劳碌生活,以及每天的休闲生活,把一些美好的事物写的诗句里面,能够让人在紧张的生活中适当的放松。

二、《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这首诗能够体现出思念之情,并且也能够体现出相恋的两个人相爱至深。有一种至死不渝的感觉。虽然作者是一个农村的诗人,但是的确是所写出的诗句能够表现出真实的生活。

三、《石磨》

石磨在农村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工具,诗人将这个工具写进了诗里,并且表达出,通过石磨养育了很多的人。

四、《就做一朵落败的花》

通过这首诗歌能够看出诗人向往的城市的生活。同时,不想远离删除的生活。

五、《捂不紧,内心的风声》

诗人一直有远大的理想,但是由于在农村生活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所以将自己的理想与生活实际结合。

六、《离婚证》

用这首诗歌来表达现代人的生活情境,因为离婚率越来越高。也能够看出诗人在离婚之后落寞的心情,但是也有振奋的感觉。

七、《一打谷场的麦子》

秋天农忙的时节,看着金灿灿的稻谷,的确是让人非常的喜欢。金灿灿的稻谷与阳光进行呼应,给人带来了很多的喜悦。

八、《一颗玉米籽在奔跑》

一颗玉米粒子象征着成熟,同时也象征着丰收,并且也表达出了在新的一年里还要继续的农忙。

九、《雪灾》

用最实在的话语表达出中国农村在冬天的时候有多寒冷,并且大雪天气地域有多么的糟糕。

十、《你在钟祥,我在横店》

是人之身,一人来到了大城市,非常的孤独,并且看到大城市的一些事物也很稀奇。当然,诗人用一种比较平淡的眼光去看城市。

十一、《我的身体是一座矿场》

诗人用这首诗来讽刺一些犯罪分子,但是同时也在鼓励一些犯罪分子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之后能够重新做人。

十二、《我养的狗,叫小巫》

诗人自己有一个小宠物,经常会跟在自己的身后,并且摇着尾巴。但是人孤独的时候就会有小狗狗的陪伴。

十三、《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

每个人都会变老,并且也会出现不同的疾病。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当时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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