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养狗条例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9-13 03:16:31浏览:13分类:动物百科
法律分析:
小区物业无权禁止养狗。没有法律规定禁止养狗,物业公司更不能限制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对于养狗的问题,国家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的有烈性犬、大型犬。国家允许饲养的宠物,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业主是有权饲养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其中猫狗被认为已经特化为伴侣动物而未列其中。按照可食用的动物条件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取得经营利用许可、完成检验检疫手续。可见,从政策走势上来看,未来很有可能猫狗会成为全国性的禁食动物。
一、宠物证办理需要什么
1、先准备宠物的两张两寸照片,一张为正面,一张为侧面;
2、饲养者需要在所在管辖内的派出所领取一张宠物信息登记表,然后贴好之前准备的照片,接着将表填好后带着宠物的免疫证去饲养者所在的居委会盖章;
3、最后拿着居委会盖过章的表和免疫证明,去饲养者所在管辖内的派出所办理宠物证即可。
二、宠物证办理流程
1、给宠物照两张两寸的全身照(侧面的)
2、到所属派出所领取一张表格;
3、到动物防疫站(河滩路友好立交桥旁边)给宠物检查,办理防疫证,打防疫针,证上盖章(今后每年都要年审的);
4、居委会盖章;
5、最后去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饲养宠物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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