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动物百科 > 正文

宠物店小宠物伤人负担什么责任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8-07 10:25:02浏览:4分类:动物百科

宠物店小宠物伤人负担什么责任

1.在店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参考法条《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2.将宠物购买后,所有权转移,此时消费者应当承担风险,但是如果宠物店在消费者购买宠物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真实情况,造成消费者或者第三人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一般的公司可以,亦可已个体工商户,你是不是要问的是纳税方面的区别啊。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承担责任方式不同。你的情况应该是注册有限公司就OK了,注册资金最少3万元,具体可向你所的的工商管理局网站查询。

动物园老虎伤人怎么处理

猫咬人赔偿标准新规定如下: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猫抓伤别人,饲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赔偿时,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如故意逗猫狗、挑衅猫狗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其动物饲养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被别人的猫抓伤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分析:野生动物园属于经营场所亦是公共场所,其对消费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不是一般的提示性义务,而是要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在野生动物园这种对普通游客具有重大人身危险的地方,其经营者应采取特殊的防护设施来防止意外的发生,例如可以在游客的车辆中配备一位安全员陪同游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