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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汉阳门花园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8-06 07:49:14浏览:7分类:综合百科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汉阳门花园

文/宝木笑

十年冇回家,

天天都想家家,

家家也每天在等到我,

哪一天能回家。

铫子煨的藕汤,

总是留给我一大碗,

吃了饭就在花园里头,

等她的外孙伢。

——冯翔?《汉阳门花园》

2016年已经52岁的民谣歌手冯翔写下了一首武汉话的民谣《汉阳门花园》,在没有什么念想的年纪,“翔叔”抱着他的老吉他唱哭了无数人,音乐再次跨越了年龄和文化,直指人心。“家家”在武汉话中的意思是“外婆”,在我们日新月异的土地上,很多事情变起来就像翻书一样快,但很多人仍然是奶奶和外婆一手带大的,更多人最初的成长都铭刻着这两位老人的印记,她们是我们童年永恒的记忆。这记忆以她们为标签,含带着我们那时的一切,故乡的云、儿时的伴、少时的梦、成年的情……有人说越长大越孤单,但明明我们的朋友圈里闪烁着无数红点,有人说越成熟越坚强,但偏偏独自一人时我们连听首歌都会潸然泪下,“翔叔”婉转低回的吉他声里,多少人怅然失神到了云边。

有个叫做云边的小镇,有位叫做王莺莺的阿婆,阿婆带着一个叫做刘十三的男孩儿独自生活,刘十三的母亲在他两岁的时候就跑了,刘十三的父亲跑掉的时间更早,外婆和外孙守着一个小卖部相依为命,庭前花开花落,天边云卷云舒,一转眼就是一年,一回身就是一生……这就是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给我们讲述的故事,与其说是故事,倒不如说是一种近乎半自述一般的情怀。在“天青色等烟雨”的江南小镇里,直呼外婆“王莺莺”的刘十三在拼命成长,他的小本子里写着自己的“远大理想”,他要考清华北大,他要到大城市闯一闯,在祖孙两个每天的斗智斗勇中,一个渐渐老去,一个渐渐远去。是的,诚如张嘉佳所说,这本书说到底是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正因此,外婆王莺莺的人物形象塑造无疑是全书的重中之重,因为在这位老人身上张嘉佳不仅倾注了自己的个人情感经历,更是以这位老人作为某种符号,指代着我们祖辈一代留给我们心中的那一块柔软之地。而外婆王莺莺的形象又是充满着颠覆性的,开篇外婆出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当刘十三颇有些文青范儿地大发感慨:“感觉有人在想我们”的时候,外婆一句:“想有什么用,不给钱就是王八蛋”恰似一桶冰水向东流。这就是王莺莺的性格,相当直接、相当现实、相当犀利、也相当强悍。这对儿外婆和外孙的设定不像一般亲情小说那样充满着化不开的温和,张嘉佳反其道而行之,王莺莺和刘十三一边相依为命,一边却仿似一对儿亲密冤家,无时无刻不在斗嘴斗法,让人忍俊不禁。

从小没见到过父母的刘十三早熟敏感,造就自己一身小布尔乔亚气息,而一个人撑起一个家的王莺莺则坚强干练,打造了一身梁山好汉的彪悍气质。在那个叫做云边的江南小镇,这位满身北方豪迈的外婆,一边拿着笤帚追着外孙满街鼠窜,一边内心里满是温柔地细细关注着外孙的一切。外婆有着年轻时候的伤心往事,有着中年时代的不堪回首,粗粝的生活偏偏孕养在烟雨蒙蒙的江南,她的爱总是埋在心里。

王莺莺和刘十三之间的那些日子,很有些古龙《欢乐英雄》的味道,貌似调侃和混不正经之间却藏着化不开的深情。四年级的刘十三躲到树上,逃避抄起菜刀追赶的外婆,“义正辞严”地说:“王莺莺我告诉你,你必须尊重我的梦想”,发誓要以“离开王莺莺为人生目标”。但谁又能想到,一毛不拔的刘十三真的考上一个三流大学,要离开小镇的时候,他会一边用小刀在小卖部门板上刻“王莺莺小气鬼”,一边偷偷在晚上在外婆枕头底下放下五百块钱,“刚跨出院门的第一步,鼻子一酸,心想王莺莺要活一万年”。而一向对外孙没有啥好脸色、动辄追杀外孙一条街的彪悍老太会彻夜未眠,待到外孙已经出门,“老太太抽着卷烟,看淡青色的天光逐渐明亮,发了很久的呆,擦擦眼泪,开始做一个人的午饭”。

也许,这才是我们现实中的亲情。那不是偶像剧里的你侬我侬,也不是琼瑶剧中的声嘶力竭,一家人只是在无数个平常的日子里鸡毛蒜皮,马勺锅沿,磕磕碰碰,互不对眼,只是内心中最重要和柔软的地方,早已被对方无声地占据。这种风格也延续到了刘十三的爱情上,如果故乡和外婆是一个符号,仿佛《汉阳门花园》指代着我们“十八岁出门远行”前的一切,那么这其中自然也涵盖着我们的情窦初开和初恋苦涩。《云边有个小卖部》有着江南水乡的灵韵,但从人设和故事上讲,却很有些京味小说顽主的味道,那是一种幽默中渗出的浪漫写意,更是一种荒诞中透出的现实冷峻。

在这里,张嘉佳用两个女性人物完成了一种“致青春”般的爱情映射。程霜是重点叙事和正面描写的那一个,而牡丹则更多地被象征化和符号化了。张嘉佳确实善于写青春,他写小学生刘十三青春懵懂,遭遇了暑假来学校“体验生活”的程霜,程霜用姨妈罗老师的话说就是:“我外甥女,重点小学三好学生,吓死你们”。于是,大城市来的程霜进入了刘十三的生命,张嘉佳在江南小镇云边用王朔式的笔调开启了我们共同的心动回忆:

程霜走进教室,“笑吟吟地望着一群土鳖同学”,“大家好,我叫程霜”,她的声音“像冰果的西瓜咔嚓碎了,脆凉脆凉,自大家耳边淌过”,“刘十三稚嫩的心揪了揪,人生第一次感到紧张”,同桌牛大田擦擦口水,大声叫道:“赵……赵雅芝……你快看,她像不像程淮秀”,继而泪花四溅:“你说我还念什么书!娶了她我就是乾隆!”

是啊,当我们第一次意识到男女之别,第一次意识到对方的美丽或英俊,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成为我们第一次暗恋的对象,那是我们将用一生回味的情窦初开。然而,程霜和刘十三的故事更像是张嘉佳对于爱情理想的一种解读,程霜是有绝症的漂亮女孩,假小子性格的她最终征服了刘十三,却无法逆天改命。当骑着自行车载着程霜行走在小镇土路上的刘十三得知了真相,《云边有个小卖部》最为浪漫的文字跃然纸上,不是成年人的滚滚红尘,而是两个小学生第一次在讨论生死:

刘十三没有回应,因为背上一阵湿答答。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刘十三停车,嚎啕不止。

程霜也哭着说:“你为什么要哭?”

刘十三说:“我很怕死!”

程霜哭着说:“我也很怕!”

刘十三抽抽搭搭:“我一定请你吃顿特别好的!”

程霜擦擦眼泪:“你人不错,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女朋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最让我们失神的心跳,其实早已掩埋在了成长的黄土里,之后的人生遇到的只剩下男女关系。这一点在刘十三和牡丹的爱情故事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准确地说这是刘十三的初恋,但却不一定是爱情,张嘉佳在这段故事中更多是将刘十三置于了一种现实的残酷之中。在大学里刘十三和牡丹算是一对恋人,刘十三对牡丹体贴备至,但牡丹对他却总是敷衍冷漠,最终牡丹一个人转校去了南京。谈到初恋,很多人总爱说初恋的甜蜜和苦涩,也会说到初恋时根本不懂爱情,其实,更多的时候是,我们在初恋时才开始渐渐明白人心的复杂。刘十三和牡丹在车站分开的桥段,应该说是一个标准的备胎被弃用的桥段,让人不由唏嘘不已:

刘十三缩回手,抱着背包:“那你到南京安顿下来,发我地址,我给你寄过去。”

牡丹说:“再说吧。”

刘十三还不甘心:“那个,话费我给你充好了,充了三百,你不要担心流量,尽管跟我视频……”

“我到南京,肯定是要换新号码的。”

“微信号又不用换。”

“捆绑的,换掉比较方便。其实手机卡……已经有朋友帮我买好了,号码我写给你。”

故事的后来,当阅尽千帆的刘十三焦灼半天,第一次去拨那个让他日思夜想的号码,发现那竟然是个空号……而故事的顺接比故事的后来更加残酷,当再次来找刘十三的程霜和刘十三唯一的朋友智哥陪着他连夜打车一百六十公里来到牡丹的学校,在那个雨中的清晨,刘十三看到对自己一直“高冷”的牡丹小鸟依人般地伴着一个早已参加工作的小平头回宿舍……在对峙中,小平头狂妄地嘲笑刘十三:“你开玩笑吧,你算哪门子男朋友,她大一我就认识,每晚都和我睡在一起,你算个什么东西?”

其实,跳出刘十三和牡丹的故事本身,我们会发现《云边有个小卖部》正是从这场所谓初恋开始将情节引向了现实的纵深。外婆王莺莺的云边镇在全书的中部开始被刻意模糊,而刘十三从小向往的水泥森林开始渐露狰狞——人不可能永远活在童年,人总要长大,总要遭遇现实的落差和伤害。而这种落差和伤害又何止爱情,妈妈走了,给刘十三留言要他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过幸福生活。刘十三从小就将目标一一列在自己的小本子里,虽然顽皮,但学习特别刻苦,但现实却是“牛大田逃学辍学不学,荒废无度,结果没考上重点高中,刘十三预习补习复习,刻苦顽强,同样没考上高中”。后来,“高考分数下来,刘十三收获了他人生最重要的道理:原来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你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在去高校报道的路上,刘十三翻开泛黄的笔记本,其实他早已渐渐感觉到从初中开始,本子上的计划就逐渐艰难,代表完成的钩钩慢慢不再出现。刘十三在大学里除了照顾牡丹,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努力读书,却最终只能在老师的帮助下,通过反复的补考才勉强拿到学位证。当刘十三在毕业前最后补考的考卷上用正楷横平竖直地写下:“加油!我会顺利通过考试!我会找到工作!拥有未来!”相信很多人看到这里会鼻子一酸,不由想起周星驰在《喜剧之王》中面对大海高喊“努力!奋斗!”的桥段。很多人也许更会自伤身世,想到每天如沙丁鱼罐头般挤在公交地铁里,为了生活不停奔波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由此彻底摆脱了青春文的绵软和青脆,并进一步越过职场文的虚浮和矫揉。按照无数鸡汤和干货的理论逻辑,刘十三之所以失败,无非就是两方面的原因,要么是努力得还不够,要么就是方向不对头。刘十三也是一直坚守着这样的逻辑,甚至在被准“古惑仔”们围攻的关键时刻,想到的还是“问问自己,尽力了吗?尽力就没有遗憾。”这样的一个“上进青年”刘十三,毕业后找工作一路碰壁,最终好不容易挤到一家保险公司卖保险,结果遭遇到无穷无尽的苦难,业务上不断失败,同事肆意排挤和捉弄,从大一就开始和牡丹每晚一起睡的小平头,竟然还成了公司的经理……张嘉佳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应该从来就没想过要让他出彩,要让他励志,《云边有个小卖部》需要的不是百分之一的逆袭,张嘉佳想给我们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现实。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显得有些冒险。这本书写故乡、写亲人、写最初的玩伴、写后来的友人、写两小无猜的懵懂、写初恋失败的苦涩、写儿时梦想的高远、写成年现实的无奈……如果我们硬着心肠用文学批评的角度观照文本,我们会发现这类文本创作成败的关键就在“真”和“情”二字上。写好了就像《汉阳门花园》,于无声处听惊雷,直指人心,一个不慎则会流于俗套,整个小说的人物和主题都被情节轰毁。然而,我们看到阔别《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五年的张嘉佳回来了,那个经历了很多争议和波折的青年作家,在迈向不惑之年的时候,终于选择了回归百分之九十九的那部分生活。

也许很多人会说,这样“丧”的刘十三难道就能代表“百分之九十九的现实”了么?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但至少从我们老百姓的普通生活来看,大部分人的工作和生活不是做几个加班励志的蒙太奇镜头,就可以实现令人热泪盈眶地大圆满的,那句话说的很好:“成年人的生活没有容易二字”。二十岁刚出头就能身家上亿的青年才俊有没有?肯定有,而且不止一个。但更多的人在哪里?他们就在我们的四周,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在格子间里因为客户的无理要求焦头烂额,因为同事的钩心斗角心力憔悴,因为领导的盛气凌人满腹委屈,却只能为了老婆、孩子和老人生活得稍微好一点而忍受一切……这些人当中,更包括你和我。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目下看来,也许这只能是日本和韩国职场男的专利,普普通通的我们能够准点下班就已经谢天谢地,赶紧去挤公交地铁才是王道,家里还有一堆的活儿等着咱们干呢。但当我们独自一人在阳台发呆,或者在楼下的小石墩傻坐,我们却开始逐渐习惯了神游万里,思绪万千。刘十三并不是失败者,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就像镜中的我们。我们善良但也懦弱,我们上进但也青涩,我们从小不见得是尖子生,但一定是个乖孩子,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在家里听家长的话,邻居总夸我们有礼貌,朋友也说我们很靠谱,但我们偏偏就像刘十三一样,“听过了很多道理,却仍然过不好这一生”。我们其实就是刘十三,就是智哥在酒吧里弹唱的《刘十三》: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

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成绩不好,

爱情被埋葬。

刘十三拼命工作,

吃嘛嘛嘛不香。

……

最终让《云边有个小卖部》征服我们的不是张嘉佳过人的文字天赋,甚至不是他对现实爱情和职场的写实,而是最后刘十三的回归故乡。失业失恋双重打击下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找到,故乡的米酒灌醉了刘十三,古稀之年的外婆拖着身患绝症还有半年时间的身子,更拖着在城市里满身伤痕的外孙,硬是开着那辆小卖部运货的破拖拉机走了整整一夜……还是那个熟悉的小镇,还是众人眼里“没有什么出息”的故乡,那里没有大城市的繁花似锦,没有创新创业的激情澎湃,没有风情万种的时尚前卫,但那里有我们最温馨的回忆,那里有疼我们的外婆……

友情是什么?是即使混成了“小镇牛浩南”的牛大田即使张牙舞爪,但内心最深处仍然带着与刘十三童年的点点滴滴,即使中间有过波折和过节,最终还是能够一起吹牛打屁,却和“相逢一笑”没半毛钱关系。是即使身在水泥森林的酒吧里的智哥,纵然梦想依旧遥远,生活仍然艰难,但还是惦念着远方的刘十三,为兄弟写歌,为兄弟歌唱。

爱情是什么?是即使明知自己来日无多,却仍然从新加坡偷偷跑来小镇的程霜,她和外婆打成一片,让阅人无数的外婆打心眼里疼爱。是有一天有人能哭着对你说:“可是我走了,你怎么办,谁给你送饭?谁帮你找资料?你这么没用,废物一样,你发誓,你给我发誓,你好好吃饭……对,你很差劲,土了巴叽,一无是处,他妈的,我怎么会喜欢你,可我就是喜欢你,从小时候开始就喜欢你。”

亲情是什么?是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王莺莺,彪悍的老人家总是掀开被子,拖着刘十三去吃早饭,动不动就举着扫帚满镇子追杀外孙。是那个一边擦着汗,一边在云边的小卖部搬着箱子,等自己的外孙回家,一等就是一年的老人家。更是那个深夜开着破拖拉机来到陌生城市里的阿婆,她抱着喝醉哭泣的外孙泪流满面,像小时候一样哄着:“不哭不哭,外婆来了。”

“不哭不哭,外婆来了。”

这样普普通通的一句话,甚至没有任何修辞,却让早已湮没在信息海洋中的我们一下子泪眼模糊。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汉阳门花园,那是我们渐渐远去的故乡和亲人,那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云边小卖部。我们学了很多让自己坚强的方法,做了很多掩饰自己的面具,身上的铠甲穿得久了,就渐渐忘记了自己也有权利去哭泣。其实,这更是因为世上那个最疼我们的人已经走了,我们长大了,毕业了,工作了,为人父母了,再也没有人能够在我们劳累委屈的时候,摸着我们的头说:“不哭不哭,外婆来了。”

十年冇回家,

天天都想家家,

家家也每天在等到我,

哪一天能回家。

铫子煨的藕汤,

总是留给我一大碗,

吃了饭就在花园里头,

等她的外孙伢。

——冯翔?《汉阳门花园》

—END—

所有喜欢民谣的都是因为歌词吗?

《南山南》是民谣组织麻油叶创始人马頔演唱的一首歌曲,由马頔作词作曲。

歌词: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

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

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

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

做不完一场梦

他不再和谁谈论相逢的孤岛

因为心里早已荒无人烟

他的心里再装不下一个家

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

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时光苟延残喘无可奈何

如果所有土地连在一起

走上一生只为拥抱你

喝醉了他的梦,晚安

他听见有人唱着古老的歌

唱着今天还在远方发生的

就在他眼睛里看到的孤岛

没有悲伤但也没有花朵你

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马頔

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

做不完一场梦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

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大梦初醒荒唐了一生

南山南,北秋悲

南山有谷堆

南风喃 ,北海北

北海有墓碑

我写过一首歌,叫《南山南》,常有人听完后说它太悲伤,接着问起,这首歌里是不是有一个故事。我说,你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它就已经和我无关了,你掉的眼泪,才是只有你自己知道的故事。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独自在海上飘飘摇摇,当你看厌了沿途的风景,你一定会遇到它,并在它南面的海岸上短暂停靠,有一瞬间,你自以为是地认为会和它永远接壤,却想不到还有一天,你会再次起航。

民谣来自生活,是最真实的情感和旋律。这句话来自民谣吧,是对民谣的最贴切的解释。

对于这个问题,来听听我的看法。

首先,我们并不排除有些人被民谣中的歌词所吸引,民谣中或通俗或文艺的歌词的确使人心醉,但我认为,民谣之所以讨人欢喜,不仅仅是因为那歌词有多华美动心、多文艺唯美。喜欢民谣,或亦是喜欢民谣后的故事;或亦是听此曲,心有所感,对演唱者经历的感同身受。所以,与其说是听民谣品歌词,倒不如说是听此词此曲忆心中事。

当你听民谣时,即使是听歌词,所听歌词也单单只是演唱者自身情感的表达,这或许并不能打动大多数人,但正是这歌词勾起了听众的回忆,使其心有所思,忆起往事,往事勾起旧思,自然是使其如今怀伤感叹。一首歌曲,不同的人听了有不同的感受,这种感受往往是由心而发,我们不能片面的讲每人都是因歌词喜欢民谣,人们喜欢的或是一段曲,或是一段词。

又或许喜欢民谣就像喜欢一个人一样,没有理由,只凭那一瞬间的感觉,就认定那个人,那首歌,就是自己最想要的。但民谣喜欢就是爱了,人却不一定,也许爱而不得。

我曾问朋友为什么喜欢民谣,他却只回答说:“民谣够简单,不做作。”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民谣,或许也是被它这种简单纯净打动。但我认为,歌词只是抒发感情的工具,演唱者的感情却予民谣以生命。民谣,在我孤独时给予我温暖,在我难过时,给予我力量,在我一蹶不振时,又给予我力量。它就像我生活中的一盏明灯,为我照亮前方的路,伴我一路前进。

我爱民谣,亦是爱它的一切,爱它的词,爱它的曲,爱它的演唱者,爱它身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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