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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种姓制度是怎么来的?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8-07 16:44:06浏览:13分类:文字大全

印度种姓制度是怎么来的?

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就已经形成并确立的一种复杂的等级制度,在中国古代的文献中对所有的印度等级制度都称作为种姓制度,玄奘翻译为族姓制度,而在西方,将这种制度称之为喀斯特制度。

种姓制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早期吠陀时期,正式确立则是在后期吠陀时代。最初,新的移民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纳”,而称当地的居民为“达萨瓦尔那”。其中雅利安是“高贵富有”的含义,而“达萨”则是男人的意思,瓦尔纳含有“颜色、品质”的含义。

随着这些早期移民的内部分化,在早期吠陀时期又出现了平民与贵族的区别,平民为“吠舍”,意思是“氏族成员”,贵族为“罗阇尼亚”,即“氏族首领”。从事祭祀的氏族贵族称之为“婆罗门”。逐渐地,雅利安人与当地居民先分化为两个阶级,雅利安人内部又分化出贵族与平民两个阶级,这就是印度最早的种姓制度“瓦尔纳制度”的雏形。

第三个瓦尔纳是吠舍,主要从事农业、商业以及牧业,属于平民阶层,并没有政治特权,却有纳税的义务来供养婆罗门与刹帝利。他们与之上的阶层一样都属于“再生族”。第四个瓦尔纳就是首陀罗。虽然来自于达萨瓦尔那,但是到了后期大部分都是由失去氏族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他们不能参加宗教仪式,也没有权力,甚至会沦为奴隶或者是达萨,总之是地位低下处境悲惨的阶层。

瓦尔纳制度形成以后,各个阶层就由家庭出身定了下来,每个阶层世代都从事规定的职业,而各个瓦尔纳之间也禁止通婚,对于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来讲并没有社会上升的途径。制度的形成的原因,正是在于新兴的贵族希望确立一定的机制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以及剥削地位。同时也是早期部落向国家过渡的表现。

印度种姓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属于刹帝利

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是“力”、“权力”的意思)。它是从“罗阇尼亚”发展而来的。刹帝利的基本职业是充当武士。国王一般仍属于刹帝利瓦尔那,但是刹帝利瓦尔那并不限于王和王族。刹帝利是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背景:印度种姓制度其实是种族之间的歧视制度。不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歧视制度,而是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歧视制度。印度种姓之间存在相貌的较大差别。不同种姓之间属于不同的种族,或以不同的种族血统为主。相貌的较大差别基本杜绝了高低种姓之间的婚姻。没有婚姻联系极大减弱了种姓之间的感情联系。却加强了种姓内部的联系与感情,增强了种姓内部的凝聚力,主要是高种姓内部的凝聚力。

内容:把人分为四个种族,各个种族有着严格的界限

第一个瓦尔那是婆罗门。主要掌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参与政治,享有很大的政治权力。

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力”“权力”的意思)。它是从“罗阇尼亚”发展而来的。刹帝利的基本职业是充当武士。国王一般仍属于刹帝利瓦尔那,但刹帝利瓦尔那并不限于王和王族。刹帝利是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第三个瓦尔那是吠舍。主要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其中也有人富有起来,成为高利贷者。吠舍是平民,没有政治上的特权,必须以布施(捐赠)和纳税的形式供养完全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婆罗门和刹帝利。不过吠舍还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员,他们可以参加公社的宗教仪礼,和婆罗门、刹帝利同样属于“再生族”。

第四个瓦尔那是首陀罗。首陀罗瓦尔那的前身是达萨瓦尔那,但有所不同。他们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内,他们的大部是非雅利安人,但也有一些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他们不能参加宗教仪礼,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因而属于“非再生族”。首陀罗从事各种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有人沦为雇工,还有人沦为奴隶,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瓦尔那制度形成以后,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来决定,各个瓦尔那的人都世代从事规定的职业,不能任意改变。各个瓦尔那之间原则上禁止通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较高瓦尔那的男子娶较低瓦尔那的女子为妾是被允许的,但是严格禁止较高瓦尔那的女子下嫁较低瓦尔那的男子。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不能共食、并坐。高种姓与低种姓人发生冲突,低种姓人如果用身体某部位对较高种姓人造成伤害,必须斩断对人造成伤害的身体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种姓辱骂高种姓,轻者课以重罚,重者处以酷刑。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高低种姓之间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种姓之间通婚,高级种姓的人与低级种姓的人特别是与贱民通婚,有可能被处以死刑。

影响:1.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的统一和团结;

2.种姓制度影响经济的发展;

3.种姓制度影响到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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