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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人物分析和书的影响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8-07 20:12:43浏览:10分类:星座大全

《汤姆叔叔的小屋》人物分析和书的影响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师,同时,她也是一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全书围绕着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的故事展开,并描述了他与他身边人——均为奴隶与奴隶主——的经历。这部感伤小说深刻地描绘出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并认为基督徒的爱可以战胜由奴役人类同胞所带来的种种伤害。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    伊丽莎携子逃亡,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追捕伊丽莎家庭,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家的生活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汤姆被卖给了西蒙·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阻止了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

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编辑本段主要人物

汤姆叔叔 与标题同名的人物汤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说发表初期被视为一名高贵坚忍的基督徒奴隶。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间,他的名字已变成了那些被指责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国人的绰号(有关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一节)。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以及值得称颂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汤姆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图中两人分别为汤姆与伊娃。

伊丽莎 伊丽莎(Eliza)是一名奴隶(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在得知自己5岁的儿子哈里将被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后,她带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时,她与丈夫乔治·哈里斯重逢。他们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后再到了法国,最终定居于利比里亚。 伊丽莎这一角色的灵感,来自于约翰·兰金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学院交给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记录。根据兰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时,有一名年轻的女奴怀抱着她的孩子越过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镇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暂住了一段时间。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为伊凡吉琳·圣克莱尔。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有一部分人认为,伊娃这个人物的是玛丽·苏的一个角色原型。 西蒙·勒格里 西蒙·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于北方的残暴的奴隶主。他的名字后来成为了贪婪与残暴的代名词。他的目标是击垮汤姆并破坏他的宗教信仰。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来自何方的“衣衫褴褛”的奴隶女孩。当被问到是谁造了她时,她既不认为是上帝,也不认为是她的母亲,“我想我是自己长出来的,我不相信有谁造了我”。在后来,她被小伊娃的友爱转变了。托普西通常被视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语“growed like Topsy”(后又演变为“grew like Topsy”;在现今已略为过时)后来进入了英语当中。起初,这个短语只被用于比喻一种自生自长、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后来的某些时候,它还被用于形容高速的成长或发展。 其他人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还有着许许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较为知名的配角: 亚瑟·谢尔比(Arthur Shelby),汤姆在肯塔基州时的主人。谢尔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隶主与传统的南方绅士。 埃米莉·谢尔比(Emily Shelby),亚瑟·谢尔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妇女,并努力用她的仁慈与道德来影响她的奴隶们。当她的丈夫将把奴隶卖给奴隶主时,她为之感到震惊。作为一名女性,她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因为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她的丈夫。 乔治·谢尔比(George Shelby),亚瑟与埃米莉的儿子。他将汤姆视作自己的良师益友,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奥古斯丁·圣克莱尔(Augustine St. Clare),汤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亲;是小说里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隶主。圣克莱尔已然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但却还未能为割舍它所带来的财富作好准备。在他的女儿死后,他变得更加地信奉宗教,并开始给汤姆阅读《圣经》听,并决定给汤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却由于他的意外身亡而终成泡影。

编辑本段主题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此书描写了许多不同表现、不同性格的奴隶,也描写了各种不同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奴隶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 本书通过汤姆和伊丽莎及其丈夫两种性格迥然不同的奴隶的比较,告诉读者:逆来顺受、任听奴隶主摆布的奴隶难逃死亡的命运,而只有敢于反抗命运、敢于与命运斗争的奴隶才得到新生。风格

《汤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纪感伤小说与家庭小说(亦称做女性小说)中常见的感性与戏剧性的风格。在斯托夫人的时代,这一类型的小说是最为流行的小说:它们趋向于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写作风格常能唤起读者的同情与感动尽。管如此,《汤姆叔叔的小屋》与其他的感伤小说所不同的是,前者将其中心焦点集中于奴隶制这种大型话题,并以一名男性作为故事的主角;不过,斯托夫人亦试图去引出读者的某种强烈情感(譬如让读者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这一写作类型的力量可通过同时代读者的反应显现出来。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乔治亚娜·梅(Georgiana May)曾经写信给她谈到:“我昨晚子夜醒来,耗尽终夜读完了这本书。此后,我再也不能望着小孩子垂死而无动于衷。”。据描述,另一名读者完全地着迷于这本小说,他甚至考虑把自己的女儿改名为伊娃。显而易见的是,小伊娃的死对当时的许多读者造成了影响:单在1852年,波士顿便有300名女婴被取名为伊娃。 尽管在读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发表后的几十年里,文艺评论家们都否定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伤小说中展现出的这种风格,因为这类小说是由女性写成,并过于突出地描写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艺评论家认为,如果这部小说与奴隶制没有关联,“它不过就是一部普通的感伤小说”。另外一名评论家则将这本书描述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劳作出的毫无意义的碎片”。乔治·惠彻(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国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对这本书嗤之以鼻,将之斥为“周日学校小说”,并充满着“露骨描述的情节、幽默与悲伤”。 然而,在1985年时,简·汤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划时代的《杰出的设计:美国小说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书中改变了这一观点。汤普金斯盛赞了其他评论家拒绝承认的感伤风格,并提出,感伤小说展现了女性的情感拥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还认为,包括《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内的流行于19世纪的家庭小说,有着“理智的复杂性、雄心与机智”;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批判要比霍桑与梅尔维尔这些更知名小说家的批评更具毁灭性。” 尽管后来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风格的观点已有所改变,但由于这部小说的写法与绝大多数现代小说大相径庭,今日的读者往往会觉得这部作品的内容晦涩、做作、“甚至老掉牙了”。

编辑本段对小说的反应

《汤姆叔叔的小屋》所发挥的作用“在历史上只有少数其他的小说能够企及。”。随着小说的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废奴主义观点曾引发了一场奴隶制度拥护者们(他们创作了大量的作品来反驳这部小说)的抗议狂潮。此外,作为一部畅销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还对后来的抗议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厄普顿·辛克莱的《丛林王子》)。 同时代与世界性的反应 《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伊始,美国南方的人们便被这部小说激怒了。而奴隶制度的支持者们也对它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著名的南方小说家威廉·吉尔摩·西姆斯声称,《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完全错误的作品,而其他人则称这部小说在犯罪和造谣。在这场大范围的反应中,亚拉巴马州莫比尔市的一名书商因销售这本书而被迫离开了城市,而斯托夫人本人也收到了不少威胁她的信件(甚至有一包装着一名奴隶的耳朵的邮件)。不久之后,许多像西姆斯这样的南方作家便纷纷发表了他们反对斯托夫人小说的作品(参见后文反汤姆一节)。 一部分评论家强调,斯托夫人缺少在南方生活的阅历,从而(在他们看来)导致她对这一地区进行了不准确的描述。他们举例说,斯托夫人从未涉足过南方的种植园。然而,斯托夫人也解释道,她书中的角色,是基于她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居住时,从逃亡奴隶那里听来的故事。据称:“她亲身观察到的几次事件激励了她去写作[这本]著名的反奴隶制小说。她曾俄亥俄河上目睹这些场景,包括亲眼看到一对夫妇被奴隶主活生生地拆散。此外,报纸与杂志上的记录与报道,也为当时还在构筑中的情节提供了素材。” 为了回应这些批评,斯托夫人于1853年发表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一书,以图证明小说对奴隶制度描述的真实性。在这本书中,斯托详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每一位主角,提到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并同时对南方的奴隶制度进行了“比小说中更为凌厉的攻击”。与小说一样,《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也成为了一本畅销书。需要提到的一点是,虽然斯托夫人声称《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中记录了她先前所使用的参考来源,而在实际上,有不少作品都是在她发表小说之后才读到的。 尽管斯托夫人的研究中带有猜测与缺陷,尽管奴隶制的拥护者进行了尖刻的攻击,但这本小说依然吸引了许多美国人的想象力。根据斯托夫人的儿子描述,当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于1862年与斯托见面时,林肯曾评论道:“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历史学家们并不能确认林肯是否真的说过这句话;而在与林肯见面的几个小时后斯托夫人写给她丈夫的信中,也未曾提及该评论。自此以后,许多作家都称赞了这本小说,称其集中表达了北方对不公正的奴隶制度与《逃亡奴隶法》的愤怒,赞其为废奴主义运动注入了前进的动力。联邦一方的一名将军及政治家詹姆斯·贝尔德·韦弗曾说过,正是这本书让他开始积极地投身到废奴主义运动当中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兰也引起了公众的巨大兴趣。伦敦第一版出版于1852年5月,共计卖出了二十万册副本。英国人对美国的反感也是其大受欢迎的部分原因。有一位著名的作者曾写道:“‘汤姆叔叔’在英国的大肆流行并不是出于[对奴隶制度的]憎恶与报复,而是出于国家层面上的嫉妒与虚荣。我们被美国的狂妄所刺痛已经很久了——我们疲于听到她那所谓全世界最自由与最文明国家的自夸。我们的神职人员讨厌她的自发政府体制 ——我们的保守分子讨厌她的民主主义——我们的辉格党讨厌她的暴发户——我们的激进分子讨厌她的好辩、讨厌她的傲慢、还讨厌她的野心。所有的党派都为斯托夫人的背叛而欢呼雀跃。”。美国内战时期的驻英公使老查理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后来曾谈到:“1852年出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卑贱者的生活》,在当时偶然的环境帮助下,对全世界造成了直接、可观与印象深刻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比此前任何一本书所造成的影响更为巨大。”。 这部小说被翻译成了几乎每一种语言,包括中文(林纾的文言文译本,是第一部有汉译的美国小说)与阿姆哈拉语(译成于1930年,以支持埃塞俄比亚结束该国黑人苦难的努力)。这本书传阅的范围相当广泛,以致著名的精神病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报告说,他认为有许多患者表现出的施虐与受虐倾向,是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中鞭打奴隶的情节的影响。 文学意义与评论 作为在美国的第一部被广泛传阅的政治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仅对美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还广泛地影响了抗议文学的发展。后来厄普顿·辛克莱的《丛林王子》与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都是受《汤姆叔叔的小屋》影响至深的作品。 尽管有此毋庸置疑的意义,但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流行看法是“一部混合了儿童寓言与传道的书”。许多文艺评论家也批评这部小说“只是一部感伤小说”;在乔治·惠彻的《美国文学史》中,他写道:“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这部小说大受欢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与一名周日学校小说的编者相比并无二样。她最多不过就是有着大量现成的情节、幽默与悲情,然后把这些流行的元素凑成一本书罢了。” 不过,也有一些评论家称赞了这本小说。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认为:“把自己完全地置身于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会证明那些令人震惊的经历。”简·汤普金斯则认为,这本小说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之一,并怀疑当时如此之多的针对该小说的批评完全是因为它太受欢迎了。 除了像谴责奴隶制那样明显的主题以外,斯托夫人在小说中所试图表达出的其他观点一直是学者们多年来研究的一个主题,并为之提出了多种假设理论。举例而言,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与积极的废奴主义者,斯托夫人将她的许多宗教观点融入了小说当中。 某些学者认为,斯托夫人通过她的小说,为困扰着许多奴隶制度反对者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提供了一个解决途径。所谓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是:即使阻止奴隶制的行为有 着反对罪恶的正当性,然而,为了反对奴隶制度的暴力而以暴制暴,并违犯奴隶制恶法的行为是否有违道德公义?斯托夫人笔下的哪位角色又值得效法,是顺从的汤 姆叔叔还是挑衅的乔治·哈里斯?斯托夫人的解决方案类似于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如果每个人都能诚挚地去审视上帝的教义并遵守之,那么他们都将成为上帝的信徒。 学者们还认为,这本小说表达了自由土壤运动的价值观。 在此观点下,乔治·哈里斯这样的角色成为了自由劳动者信条的形化,而奥菲利亚这样的复杂角色则代表着那些默许与奴隶制度妥协的北方人。与奥菲利亚形成鲜明 对比的是黛娜——一位受情感驱使的厨师。在小说的情节里,奥菲利亚最终被转变了,就像美国共和党(在三年后)宣布北方必须改变自己,并捍卫其反奴隶制度的 原则一样。 有观点认为,女权主义理论也是小说的一部分,因为小说批评的是父权制下的奴隶制度。斯托夫人认为,在由奴隶主与奴隶所组成的家庭基础中,血缘的关系要浓于父权家长式的关系。此外,斯托夫人将国家的团结视为家庭的延伸,因而国家意识源于对一个共有种族的维系。因此,她呼吁建立属于自由奴隶且不融入美国社会的非洲人殖民地。 还有观点认为,这本书试图通过重新定义男性特征来作为废除奴隶制度的关键一步。 在此观点下,废奴主义者不得不开始去抵抗那些积极进取与占优势地位的男性形象,这一形象是在19世纪早期的征服与殖民中发展起来的。为了改变这种男子汉的 概念,以使男性不因反对奴隶制而危及自身形象或自身在社会上的地位,一些废奴主义者吸收了妇女参政、基督教以及消极主义的原则,认为男性应该去合作、去同 情、去展现公民精神。而废奴主义运动中的其他人则认为,传统、积极的男性特征不应被改变。斯托夫人笔下的所有男性都是以上两种男性的代表。

编辑本段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

在最近的几十年来,学者与读者们批评这本书在描述其中的黑人角色时,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种族主义语气;特别是在角色的出现、说话、习性,以及汤姆叔叔接受其命运的被动性上。小说中对非裔美国人刻板印象的使用与创造所产生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因为《汤姆叔叔的小屋》曾是19世纪全世界最畅销的小说。因此,这本书(以及书中附带的插图与相关的戏剧作品)在将这些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地植入美国精神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出现的黑人刻板印象: ·“快乐的黑鬼”(“happy darky”,如慵懒、无忧无虑的山姆); ·被当成性工具的浅肤黑白混血儿(“mulatto”,这样的角色有:伊丽莎、凯茜与埃米琳); ·慈爱的黑人保姆(“mammy”,譬如圣克莱尔种植园中的厨师玛咪); ·黑人小孩的刻板印象(“Pickaninny”,如托普西); ·汤姆叔叔,或热切于取悦白人的非裔美国人(如汤姆叔叔)。需要注意的是,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而“恭从于白人的谄媚傻瓜”这一刻板印象显然是由后来相关的舞台作品造成的,而这已不在斯托夫人的掌控之中。 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对小说解读的变化源于詹姆斯·鲍德温的一篇名为《每个人的抗议小说》(Everybody’s Protest Novel)的文章。在文中,鲍德温将《汤姆叔叔的小屋》称为一部“非常糟糕的小说”,称其描写种族的手法非常迟钝,在审美上看来也十分粗劣。 在1960年代与70年代,黑人权力与黑人艺术运动者对这本小说进行了批评。认为汤姆叔叔这样的角色是“种族的背叛者”,(在部分观点里)甚至认为汤姆要比最恶毒的奴隶主还要坏。在这段时期里,对书中出现的其他刻板印象的批评也日渐增长。 在最近几年来,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等学者重新对《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了解读,并认为这本书是“美国种族关系的核心文献,以及对这些关系特征进行的一次意义重大的道德与政治探索。”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要人物有哪些?

《汤姆·索亚历险记》[1]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马克·吐温是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作出了种种冒险经历。汤姆·索亚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汤姆很调皮且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他希望加入海盗,过新鲜刺激的生活;他总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做出正义的行为,展示出自己的魅力。汤姆·索亚的形象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是一个叛逆的孩子。活泼,好动,机灵是孩子的天性,而落后的教育制度却束缚了孩子的天性。汤姆讨厌“丑恶窒闷的楼房”里的生活和充满宗教虚伪的乏味教育,用逃学、恶作剧、结成“海盗帮”离家出走以示反抗。从这个孩子身上可以看到社会的弊端——教育制度的落后,教育方法的极端或是迂腐,以及对儿童心灵的伤害。而汤姆的举动,正反映出那个社会背景下,新一代或具有新思想的人对社会制度的挑战,有积极意义,使社会依然充满希望。

汤姆是一个见多识广、有理想的孩子。他喜欢看童话故事和传奇文学。他头脑灵活,脑子里总有一些奇怪的想法,就像波莉姨妈说的:“你从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干什么”。他对于绿林好汉和海盗的故事知道得很多。他和乔·哈珀玩罗宾汉游戏,和哈克贝利·费恩去寻海盗们留下的“宝藏”。他的梦想之一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在第十三章里,汤姆、哈克贝利·费恩和乔·哈珀三个一起离家出走当“海盗”。“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当了一回“海盗”,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汤姆成了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

汤姆是一个有计谋、具有领导才能的孩子。小说第二章中有关出让刷墙权的那段描写充分展现出汤姆具有杰出的领导才能。汤姆不动声色地使出诡计,让本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了汤姆的“俘虏”,他不仅替汤姆刷墙,而且为了能刷上墙,连自己的苹果也赔上了。当孩子们抢着刷墙时,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汤姆却暗自高兴。后来他还用这些“谢礼”换得孩子们手中的票以换回一本《圣经》,使他在主日学校风光了一把。

汤姆是一个有正义感、善良、勇敢的孩子。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和酒鬼穆夫·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印第安·乔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穆夫·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汤姆在很长时间内一直陷于不安之中。汤姆和哈克经常到监狱去看望穆夫·波特,给他一些烟。他们“期待着什么好事发生”,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在听证会上勇敢地站出来作证,解救了穆夫·波特。这体现出汤姆不畏强暴、坚持正义的优秀品格。

汤姆是一个聪明机智的孩子。一次汤姆生病了,他的姨妈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他乱治病、喂药。他没有直接反抗,而是拿着“烧嘴巴”的止痛药喂猫吃。当姨妈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因为我可怜它没有姨妈。它要是有姨妈,那肯定会不考虑它的感情,给它灌药烧坏它的五脏六腑不可!”这让波莉姨妈开了窍,意识到猫受不了,那孩子不也同样受不了吗?她那样做是不对的。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他还是 “淘气的机灵鬼”、“镇上孩子的头儿”、“在小伙伴眼中无所不能”。汤姆在山洞里迷路三天三夜后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机智,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出了自己和贝奇·撒切尔。我们来看看他们回来后的表现:因为他身体虚弱,浑身没有一点力气,所以“躺在沙发上”。尽管如此,他讲得还是那样眉飞色舞,“同时还夸张地吹嘘一番”,可见他的淘气和历险后心里获得的极大满足——人们把他们的回来看作奇迹,他和镇上的人们都觉得他是真正的英雄!聪明勇敢!机智果断! 后来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二号”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己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从此,他和哈克成了镇上的有钱人,再次成为人们追随的对象。

汤姆也是个有烦恼的孩子。一是来自他跟“女友” 贝奇·撒切尔之间的纠葛。他第一次看到新来的漂亮女孩贝奇·撒切尔,就喜欢上她。他为了引起她对他的注意,就开始“又跳、又舞,又倒立”,可是她并不理会他。在星期一上课时,他看到了贝奇·撒切尔,就主动给她苹果,画画儿给她看来吸引她对他的注意力,并以放学后教她画画儿为由让她留下了,跟她“订婚”。可当贝奇·撒切尔知道他之前跟一个叫艾米·劳伦斯的女孩子曾“订婚”后,就气得大哭并把他最心爱的宝贝玩具打落到地上,这也惹恼了汤姆。他很伤心,希望自己暂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后来贝奇·撒切尔病了,他怕她会死去,他就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他每天早早来到学校盼着贝奇·撒切尔的出现。等盼到她来了,他“马上跑出去,一边叫,一边笑,还追打别的孩子。又跳过围墙,倒立着走。他想尽办法来引起贝奇·撒切尔的注意。”可她却不朝他看一眼。当他追逐其他的男孩摔倒在她脚边时,她转过身子,鼻子翘得老高说:“一些人总想出风头。”这打击了汤姆的感情,他忧伤而绝望,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没人爱他,他决定出走当“海盗”。汤姆从岛上回来后贝奇·撒切尔还跟一个叫艾尔弗德·坦普尔的男生一起看书,故意忽视他,让汤姆心里难过。后来汤姆替她挨老师一顿打之后他们才“和好如初”。二是来自他跟他的弟弟席德的矛盾。席德总是向波莉阿姨告他的状,让他受到惩罚。他有时候还偷吃糖害得汤姆挨揍。席德对于哥哥汤姆受到宠爱十分不高兴。这就是孩子之间的争风吃醋。席德喜欢受到关注,而对哥哥的告发也是为了引起注意得到大人的赞赏。因为小孩子们都喜欢被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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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贪玩好斗的汤姆

汤姆很顽劣,像一匹野驴,经常逃学,总是挨他姨妈的揍,这天在路上,他遇见了刚搬到这地一个男孩子,汤姆见他作为一个孩子,却穿的如此整洁而极是气愤,两人胡说一气,然后滚在尘土中打了起来,汤姆打赢了。

打仗恋爱忙得汤姆不亦乐乎汤姆见到了一个女孩为并爱上了可爱的她,他想方设法让小女孩注意他,他从她那得到了一朵花儿。他回家,姨妈错怪他揍了他一顿,他不想活了,去到蓓姬的窗下准备死掉,一个女仆泼了一盆冷水下去,汤姆成了一个落水狗,在夜色中飞一般跑回家了 。

扩展资料

第一章主要人物简介:

1、汤姆·索亚

全名托马斯·索亚,本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个聪明爱动又调皮捣蛋的孩子,姨妈罚他星期六不能去玩而是刷墙,他却会忽悠别人说刷墙是件很好玩儿的事儿,让其他孩子抢着为他刷墙。

汤姆骨子里具有冒险风格,他会约上小伙伴们去做海盗。汤姆也足智多谋,他和哈克一起破坏了杀人犯乔埃的阴谋,最终让坏人恶有恶报。

2、哈克贝利·费恩

圣彼得斯堡镇上公认的“野孩子”,他的父亲是个酒鬼,不会照顾哈克。但是哈克却心地纯良,他不受约束是一个自由自在的流浪儿;汤姆与他关系要好,把他当作知心朋友,后因救了道格拉斯寡妇一命而被寡妇收养。

《汤姆·索亚历险记》标志着马克·吐温的现实主义创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本书以欢快的笔墨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理,并以其与小市民庸俗保守的生活加以对照,突出了那种生活的枯燥与沉闷。

汤姆淘气活泼,富于幻想有正义感,为了摆脱现实的种种束缚,充分享受自由的乐趣,打算外出去冒险。

所有这一切都与资本主义的生活环境相抵触,为世俗的道德和教会的戒律所不容。总的来说,揭露美国地方生活的停滞庸俗及宗教的伪善是小说的主要思想内容。

汤姆绝不仅仅是一个逗人发笑的顽童,作为马克·吐温用来颠覆当时流行的说教式的儿童文学作品的一个角色,他首先反抗的就是大人社会的道德标准。

比如,他蔑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即便是他的种种恶作剧和冒险,如果细细追究起来,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渴望别人承认,要成为一个英雄。

马克·吐温在这部经典作品中,通过汤姆和其历险经历,展示了他对所处时代虚伪庸俗的社会规范的矛盾态度,一方面对其深恶痛绝,不吝辛辣讽刺,想要反抗摆脱。

一方面对其无所不在的强大力量和重要性有着透彻深刻而又无可奈何的认识。作为一个作家,本人内心的矛盾和好扎,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他的作品中去。

从写作方面看:小说情节紧凑,而且含义深刻。小说通过汤姆生活中一系列情节,批判了资产阶级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小说的时代虽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斯堡小镇,但该小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

小说运用了对比和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小说的心理描写细致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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