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金融百科 > 正文

信用卡逾期10天严重吗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09 19:18:42浏览:14分类:金融百科

信用卡逾期10天严重吗

信用卡逾期严重,将会上征信系统。但是有些银行有一定的容时服务,会在还款日后再宽限3天左右的时间,当超过3天还是没有还款的话,银行会认定为逾期还款,所以如果信用卡逾期10天还是很严重的。

我们的信用卡出现逾期,第一时间与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并说明逾期原因欠债人要主动向银行说明,自己不是恶意逾期,跟银行表达出强烈的还款意愿。也可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是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的逾期,争取信用卡中心的谅解。当我们信用卡逾期的时候,我们要主动与信用卡中心联系,表达了我们对于信用卡逾期事情的重视,大部分的信用卡中心都会理解我们。

信用卡延迟10天还款会怎样?

信用卡欠款十万元无力偿还,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相应刑期在5年以下。欠款本金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经发卡行两次催收仍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上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情节明显轻微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暂时不还,以后可以还清,只会产生利息和滞纳金。但如果本金透支超过1万元,银行仍不还款,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持卡人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拒绝归还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包括不计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由开证行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实施信用卡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二)使用无效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判断信用卡诈骗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的,主观上必须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客观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在实践中,一些信用卡持有者将他们的信用卡借给其他人,例如他们的亲戚和朋友。在表现形式上,用户也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但用户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过持卡人认可的。这种行为虽然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使用人主观上不以占有持卡人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信用卡延迟10天还款,即会发生逾期结果。信用卡逾期的影响:

1、信用卡没按时还款,则会产生产生违约金,一般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2、信用卡没按时还款,则产生高额利息,而且是利滚利,欠款多的情况下利息是很多的。

3、逾期会让信用记录产生污点,导致今后2年内买房、贷款等金融需求不能办理。

4、逾期超过3个月没还,且金额超过1万,银行多次催款未果,到时候需要承担的不仅是还钱,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各家银行对逾期还款都会收取一定的利息,各家银行都不一样,一般是万分之五的利息。不过,利息起算日是要从产生消费的日期计算,而不是最后还款日以后的日期计算。

建议如果还不上所有额度,可以先还最小还款额,不会影响信用额度,同时也会有一个缓冲期,便于银行及时了解您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不会将账户冻结!

贷记卡(信用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

百度百科-信用卡

百度百科-逾期还款

百度百科-逾期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