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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报案不立案怎么办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09 20:04:23浏览:16分类:金融百科

信用卡诈骗报案不立案怎么办

法律分析:信用卡诈骗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

1、银行找公安机关报案:

持卡人信用卡欠款金额达到5万元的,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不还款的,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且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银行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2、公安机关核实材料:

公安机关会对银行提交的报案材料进行核实,并且搜集持卡人犯罪证据,比如持卡人在开户办卡时登记的资料,银行有效催收证明,持卡人欠款金额,交易流水等等,看看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

3、公安机关对信用卡诈骗立案:

如果搜集的证据,完全能够证明持卡人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并经侦调查,然后再向公检法起诉持卡人,这个中间可能要花4个月左右,但是也不排除会先将持卡人拘留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五千元以上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以公安局很有可能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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