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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信用卡透支后不还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10 20:09:51浏览:13分类:金融百科

借用他人信用卡透支后不还

法律主观:

现在不少银行的信用卡可以笔记本分期,数码相机分期,智能手机分期等,这使消费者能够提前享用自己心仪物品,但是往往也是这些分期让一部分人过度消费导致还不上钱。

一、什么是信用卡透支

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发卡机构给予持卡人在持卡购物消费时规定限额内的短期透支。对于贷记信用卡,允许“先消费,后还款”,允许透支是重要的特征。透支利息一般比同期银行贷款高得多,发卡机构还有一整套措施防范和追索透支风险损失。

二、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

信用卡透支不还款有的后果:

1、逾期六十日计入个人征信;

2、逾期九十日计入个人征信不良;

3、逾期超过九十日,银行方面不再进行欠款催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4、裁定后,按合同强制执行抵押物清偿欠款;

5、贷款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6、同时计入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为征信不良

7、如果继续不还,就构成犯罪。

三、信用卡透支不还可能会定为什么罪

信用卡透支不还可能会定金融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透支10万元还不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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