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仔先生-趣站-一个有趣的网站!
鹏仔先生

鹏仔先生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旅游攻略 > 正文

南阳有啥好玩的景点

作者:百变鹏仔日期:2023-07-11 16:10:27浏览:13分类:旅游攻略

南阳有啥好玩的景点

1、西峡老鹳河漂流:西峡老鹳河漂流全长12公里,是中原地带开发较早、距离较长、较刺激的漂流项目,被人们称为”中原第一漂”。

2、南阳薰衣草风情岛:南阳薰衣草风情岛距离南阳中心城区15公里,是南阳市一家以薰衣草为主题,集香草种植及DIY、花海休闲观光、生态农业科普、有机果蔬采摘、郊区农游体验为一体的都市农业综合体。

3、寺山国家森林公园:寺山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756公顷,园内群峰争奇,鸟语花香,林木葱茏,溪流淙淙。

4、桐柏山淮源风景名胜区:桐柏山淮源风景名胜区位于桐柏山脉中段,自然景观奇绝,人文景观荟萃。

5、八仙洞:八仙洞洞内石笋如林石钟倒挂、石盾丛生。

南阳旅游景点主要有:

1、山陕会馆

始建时间: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

景点地址:南阳市社旗县赊店古镇内

社旗山陕会馆是目前全国现存的80余座会馆类古建筑群中,建筑规模最为恢弘、建筑工艺最为精湛、保存最为完好的一座会馆,有"中国第一会馆"之称。1988年,山陕会馆作为清代古建筑,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张衡墓

始建时间:东汉

景点地址:南阳市石桥镇小石桥村

张衡墓是我国东汉伟大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张衡的长眠之地。据史载,张衡墓原来规模宏伟,有翁仲、石兽、庙宇、读书台、张衡宅等胜迹,至明清时逐渐损毁。1988年,张衡墓作为东汉古墓葬,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张仲景墓及祠

景点地址:南阳市医圣祠街温凉河畔

张仲景墓是我国东汉伟大的医学家张仲景的墓址,历代多有修葺。明崇祯年间在修复加盖的同时,又在墓地修建医圣祠。1988年,张仲景墓及祠作为东汉古墓葬,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内乡县衙

始建时间: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

景点地址:南阳市内乡县城东大街

内乡县衙是我国唯一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时代县级官署衙门,被誉为"天下第一衙",有"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的美称。1996年,内乡县衙作为清代古建筑,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武侯祠

始建时间:魏晋时期

景点地址:南阳市城西卧龙岗景区内

武侯祠是黄权建庵祭祀诸葛亮之地,宋金时期曾屡遭兵燹,后历代屡有修葺,规模恢宏。现今卧龙岗武侯祠基本上保持了元明的布局风格,其木构建筑多为明清重建或增建。1996年,武侯祠作为元至清古建筑,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荆紫关古建筑群

景点地址:南阳市淅川县荆紫关镇

荆紫关古建筑群所在的荆紫关镇是全国重点镇,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古镇内山陕会馆、平浪宫、禹王宫、万寿宫等古建筑以及古民居林立。2001年,荆紫关古建筑群作为明至清古建筑,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南阳府衙

始建时间:宋咸淳七年(公元1271年)

景点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民主街

南阳府衙是目前我国唯一保存完整的府级官署衙门,府衙内现存明清建筑100余间,是封建社会留下的一个完整的郡级实物标本。2001年,南阳府衙作为明清时期古建筑,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八里岗遗址

景点地址:南阳市邓州市八里岗

八里岗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的古文化部落遗址,曾清理窖穴、灰坑500余座,房屋遗迹48座,墓葬120余处,获得了大量陶、石、骨器等人工制品以及谷物、兽骨等自然遗物。2001年,八里岗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古遗址,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9、泗洲寺塔

始建时间:宋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

景点地址:南阳市唐河县新春路

泗洲寺塔为八角十级仿木构楼阁式砖塔,塔高49.75米,是河南现存体量较大的一座古塔。泗洲寺塔的"古塔凌烟",是唐河八大景之一。2006年,泗洲寺塔作为宋至明时期古建筑,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香严寺

始建时间:唐代宗时期

景点地址:南阳市淅川县仓房镇磨沟村

香严寺处于白崖万山环抱之中,四周峰峦叠翠,泉水缠绕,古木参天,是深山藏古寺最真实的写照。寺内的"三绝一宝"——石雕、木雕、砖雕、壁画,自古以来一直为人所称赞。2006年,香严寺作为明代古建筑,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

百科狗 baikegou.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